走进莱芜
投资莱芜
透视政府
政策法规
政务公开
公众监督
市民生活
 

莱芜“十五”发展的指导方针

⑴ 继续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⑵ 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促进所有制结构、市场体系、政府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加快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
⑶ 全力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突出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对结构调整的推动作用,实现一、二、三次产业在融合渗透中的共同发展。
⑷ 进一步推进全方位的对内对外开放,积极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的开放战略,发展开放型经济,更好地发挥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枢纽作用。
⑸ 继续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原则,积极实施城镇化战略,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改造,不断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的水平。
⑹ 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深化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事业发展新机制。
⑺ 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框架,全面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⑻ 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莱芜“十五”重大发展战略

⑴ 实施科教兴莱战略,加快技术创新步伐。推行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加快科技进步,提高创新能力;建立多元化体系,增加科技教育投入。
⑵ 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大扶持力度,培植出口重点产业、产品和骨干企业;经济开拓国际市场,努力提高创汇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利用外资的档次和水平。
⑶ 实施城市化战略,增强城市辐射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提高城市规划与管理水平;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
⑷ 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增强投入与产出意识,认真筛选论证项目;千方百计争取项目,齐心合力建设项目;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筹集建设资金。
⑸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提高生态保护水平;加大治水措施,缓解供求矛盾。


历史沿革


经济结构


城建投资


对外贸易


预期指标

 
 
鲁ICP备05015448号 法律顾问:乔燕
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点击此处联系我们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广告热线:0634-6221408 故障热线:0634-6221934  网站热线:0634-628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