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莱芜区人民政府及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aiwu.gov.cn)上查阅《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政府职能。主要包括本行政机关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2、政府法规。主要包括本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3、重大决策。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
4、财政信息。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
5、统计信息。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6、人事信息。主要包括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等。
7、“放管服”改革信息。主要包括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等信息。
8、重大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公共资源配置。主要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信息。
10、社会公益事业。主要包括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公共监管。主要包括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
1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aiwu.gov.cn)。
2.莱芜区政府新闻发布会。
3 . 莱芜区人民政府公报(专栏链接:http://www.laiwu.gov.cn/col/col97570/index.html)。
政府公报赠阅范围: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
政府公报查阅方式:莱芜区政府公报查阅方式.doc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5 . “生态莱芜”(微信号:gh_154ec426eb37)等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政务新媒体矩阵 http://www.laiwu.gov.cn/col/col84291/index.html。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还可以到区档案馆(联系电话:0531-76110067,地理位置:莱芜高新区莲花山路10号,办公时间:8:30-11:3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查询区政府公开发布的有关文件。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流程详见附件2。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76117870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711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524)。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莱芜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在莱芜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莱芜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莱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
邮政编码:271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76117870
传真号码:0531-76115158
电子信箱:lwqzfbzwgk@jn.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济南市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
邮政编码:250099
办公时间: 9:00-12:00 13:0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66607748
传 真:0531-66607748
电子邮箱:jnzfxxgk@jn.shandong.cn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莱芜区人民政府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莱芜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
邮政编码:271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76117870
传真号码:0531-76115158
电子邮箱:lwqzfbzwgk@jn.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办公时间: 9:00-12:00 13:00-17:00 (工作日)
电话:0531-68967465,68967466
邮政编码:250099
(2)行政诉讼机关:
莱芜区人民法院(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钢城区人民法院(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历城区人民法院(地址: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章丘区人民法院(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府前大道929号)或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济南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2023年3月更新。
字号:
大 中 小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莱芜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莱芜贡献了政务公开力量。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全区共制发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10件。区政府网站以目录形式归集整理区级主动公开的规划,进一步规范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土空间规划。依托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动态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逐项明确了收费依据和标准。及时公开本地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并按季度定期公布实施情况。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及重点领域,优化政府信息栏目设置,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增设公共企事业单位栏目,集中公开教育、卫生健康、水电气热领域公共企事业信息。区政府网站提供“灯塔在线”网站链接并设置公务员考录目录,集中公开2018-2022年度莱芜区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全区各部门单位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统一办理文书格式,健全协查、会商等机制,提升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2年,全区共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4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5件,切实保障了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清理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2014年以来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共6件,均在公开页面明确标注了有效性。强化信息发布管理,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严格审核信息内容,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网站方面,持续做好专题专栏的建设工作,加强网站内容监测和审核,严格履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安全。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区政府网站进行全面监测,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网站正常运行。政务新媒体方面,全区共有政务新媒体39个,2022年新增政务新媒体3个。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对部分账号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清、信息质量不高、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进行督导整改。政府公报方面,区政府全年高质量编辑出版《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印刷赠阅范围包括各街道(镇)、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准确发布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件10件,有效文字量10万余字,继续保持“零差错”。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方面,2022年,全区热线共受理办理诉求177421件,同比减少6.89%,按时办结率99.95%,满意率99.88%。接诉即办工单844件,按时办结率和办理满意率均超过99%。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莱芜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暨培训会。优化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继续将政务公开列入2022年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以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规范组织实施全区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551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45 | ||
行政强制 | 2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4999.8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1 | 1 | 0 | 0 | 0 | 0 | 14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9 | 1 | 0 | 0 | 0 | 0 | 8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9 | 0 | 0 | 0 | 0 | 0 | 3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143 | 1 | 0 | 0 | 0 | 0 | 14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3 | 0 | 0 | 0 | 3 | 2 | 2 | 1 | 0 | 5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领域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缺少办理程序或流程等信息;政策性文件,特别是惠民惠企政策的统一公开和精准推送有待进一步提升效果;部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落实还不到位。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解读材料质量不高、效果不够好,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多以简单文字解读为主,缺少图表、视频、动漫等多形式的解读,形式和角度较为单一。三是全区政务公开水平仍然不均衡。从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看,各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水平仍然不均衡。部分单位对于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人力财力不到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并经常变动导致专业人才缺乏、技术服务保障能力不够等问题,无法满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
(二)改进情况及下一步计划
一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建设,规范各领域政府信息的发布。优化政府网站的政策文件库建设,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对政策进行场景化展示和精准化、个性化推送,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落实,加强跟踪评估工作,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
二是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推进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的有效落实。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
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推进、有人员落实、有经费保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知识技能,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本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2年,全区各街道(镇)、各部门(单位)共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紧扣经济发展深化公开
(1)加强推动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持续做好新旧动能转换信息公开,在法定主动公开目录中增设新旧动能转化重大工程目录,围绕科技创新、新能源产业、先进制造业、绿色制造产业、金融产业等领域,动态更新相关工作进展、产业集群发展、平台项目落地等信息。
主动公开实施传统消费升级行动相关政策。区文化和旅游局加大对“文化惠民消费季”、“莱芜记忆”“云赏莱芜”等系列活动宣传解读力度,2022年,在莱芜文旅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共发布相关信息6911条,创造阅读量7825.46万,点赞量121.87万。
不断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在法定主动公开目录中增设减税降费子目录,依托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并实施动态更新,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2)加强重大战略实施信息公开
做好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调整发展规划子目录,持续更新各项规划,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规划(计划)的实施。
大力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科技创新信息。区科技局开设“科创莱芜”公众号,为广大科技企业和科研人员提供最新鲜的资讯、最权威的政策、最需要的信息及最贴心的服务。公众号设置政策法规菜单栏,主动公开国家、省市区各级科技政策,以及各类申报通知和工作动态等信息。此外,区科技局创新科技服务新模式,积极开展联系服务科技企业活动,选取70家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编制《科技政策汇编》,深入企业调研300余人次,提供科技服务事项200余项,有效打通了科技创新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主动公开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方面的政府信息。调整区政府网站“乡村振兴”专栏,下设工作动态、政策措施、政策解读、资金分配情况版块。2022年,区农业农村局发布乡村振兴工作动态31条,发布《2022年莱芜区秋种技术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2篇,并及时公开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等信息。同时开设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立三农新事、农业政策、农业技术、一周要闻、学思践悟等版块,及时将2022年度各类乡村振兴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解读,累计发布信息104条。
围绕重污染天气应对、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推进城区河道有水工程规划建设、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源系统防控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2022年共公开行政决定处罚书20个,2022年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情况3个。
(3)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总目标,莱芜区加大政策公开力度,稳定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加快重点领域改革攻坚,持续服务企业。2022年,莱芜区持续推动“服务下沉”和“窗口前移”,下沉街道(镇)或社区(村)办理事项190余项。多渠道发布惠企政策,举办不同形式政企座谈会议40余场次,在省市以上媒体刊发各类营商信息90余篇,营造了重商、亲商、营商的浓厚氛围。区市场监管局印发《济南市莱芜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和《济南市莱芜区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等通知,共涉及58个行业领域、108项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发布相关信息130条。
2、紧扣社会稳定深化公开
(1)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在疫情防控专栏及时发布有针对性的疫情防控信息,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发布疫情帮扶政策,落实莱芜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神,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稳定向好,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
(2)高质量公开民生保障信息
做好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工作实际,起草并发布《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公有住房出售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并对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持续做好厨余垃圾收集收运情况、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交通综合治理等信息公开。区城市管理局依托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莱芜区城市管理局”、“人民城市 靓丽莱芜”美篇号等平台发布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信息67篇、共享单车乱停放治理相关信息12篇。组织开展《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特别活动宣传月活动、“跟着垃圾去旅行”垃圾分类宣传暨物业小区观摩活动,主动把适用政策及时送到群众手中,助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围绕稳就业保就业有关要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完成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等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公开。持续加强政策集成推送,针对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群体,采用抖音直播和现场宣讲等方式,开展“人社政策进企业”“人社政策进乡村”等系列政策解读活动,累计开展活动4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6万余份。持续做好“稳岗就业”信息宣传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网站重点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40条、应对疫情做好援企稳岗政策12条、大学生就业政策问答14条、困难人员就业政策问答16条等政策内容,重点公开网络招聘会专场信息21场次、乡村公益性岗位信息44次、职业技能培训信息16次。持续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办事告知指南公开工作,安排专人定期更新维护政策公开信息系统要素,确保服务依据、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等公开透明准确。
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区民政局及时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救助信息。积极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转发《济南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进一步明确了20项老年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规范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同时,定期公开困难老年人补贴发放情况,不断提高养老服务透明度。
强化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信息公开。针对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依托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平台、教育和体育专题及自有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重点对招生入园政策、招生录取结果、学校(幼儿园)名录等群众关心的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共发布相关信息150余条,尽最大限度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擦亮“阳光教育”名片。在职业教育方面,重点对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自主招聘教师有关信息进行公开,2022年通过及时发布招聘简章,莱芜职业中专成功吸引19名优秀人才到学校任教。
(3)规范化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围绕卫生健康、教育、供电、供气、供热等民生重点领域,组织区级公共企事业单位摸清信息公开现状,查找信息公开工作短板。督促相关单位探索制定信息公开细则、规范等,形成行业统一的信息公开标准。依托区政府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专栏,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重要信息。区教育和体育局全面梳理全区86所学校关于学校概括、规划统计、财务信息、招生录取、教育教学等10个公开事项,规范公开内容、时限,共发布教育领域信息860条,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学校有关信息的透明度。
3、紧扣政策解读深化公开
(1)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
2022年,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从解读范围、解读程序、解读内容、解读形式四个方面规范和加强全区政策解读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对关联性较强的政策一并解读。不断创新解读方式,通过单位负责人、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多角度,利用直播、视频、图解、文字等多形式深入解读政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不同的角度对清理公有住房出售历史遗留问题通知进行了解读,助力群众准确了解、全面掌握政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多次利用“抖音直播”和现场宣讲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和人才政策宣传及解读,扩大政策解读覆盖范围,社会反响热烈。
(2)推进政策集中统一公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3号)要求,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6件,并明确了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废止日期等信息。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在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公文实现了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3)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
持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印发了《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莱芜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莱芜政办字〔2022〕4号),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中心大局,采用“清单”式列举决策事项6项。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目录归集方式对各事项的意见征集、决策草案及解读、征集意见、意见反馈、会议审议、决策结果、政策咨询等各项信息进行展示。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列席代表意见和相关采纳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开。2022年,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1次。
(4)推进政府开放常态建设
各街道(镇)、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2022年全区共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4次,分别是区统计局开展以“数说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的“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见面会”、“‘莱监督’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政府开放日活动2次,区司法局开展“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
4、紧扣夯实基础深化公开
(1)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均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性公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2)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全区各部门单位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完善协查、会商等工作机制,着力为申请人提供周到精细服务,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①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2年,全区各部门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2件,同比减少39.3%。
②申请内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征地补偿、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社会保障、信访举报等方面。
③申请处理情况。本年度,全区各部门单位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4件。在答复的申请中:
予以公开80件,占55.6%;
部分公开11件,占7.6%;
不予公开5件,占3.5%;
无法提供39件,占27.1%;
不予处理6件,占4.2%;
其他处理3件,占2.0%;
在不予公开的5件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1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的1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的1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的2件;无法提供的39件均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在不予处理的6件中,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件,重复申请1,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的3件,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的1件;其他处理的3件均为其他3件,为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
④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2年,全区各部门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3件,同比增长50%。其中,结果维持3件。全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未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5件,同比增长150%。
5、紧扣保障机制深化公开
(1)健全工作机制
印发《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莱芜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调整了莱芜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作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建立了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
(2)加强培训考核。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了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了工作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2022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专项考核工作,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激励问责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公开通报批评,督促工作整改提升。
(3)抓好责任落实
各街道(镇)、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和业务重点,均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实时跟进工作进度,确保落实到位。对2021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督查,逐项核查核销,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莱芜区政府承办各级人大代表建议140件、政协提案246件,其中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9件,市政协提案2件,区人大代表建议131件,区政协提案244件,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成。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中予以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集成推送,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针对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群体,推出各类“政策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做好“政策找人”工作。在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置“莱惠企”政策服务区、惠企专窗以及“助企纾困政策服务角”,明确专职人员做好政策推送以及政策解读等工作。多次组织召开“政企面对面”座谈会,有关部门现场解读系列涉企优惠政策。通过云端直播、抖音直播和现场宣讲的方式,为群众推送政策和政策解读。
二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厅进行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数据迁移和页面设计等工作。全区各部门单位结合各自业务实际,创新政务公开展现形式,区司法局开通“莱普法”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多渠道发布利企便民法律知识等信息,制作发布普法短视频40余期,总浏览量突破70万,及时回复群众留言,进一步加大政民互动力度。区文化和旅游局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政务宣传,在全市县级文旅新媒体综合传播力指数和微信传播力指数榜单中,我区连续全年位列“双第一”。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第六项“其他处理”的“其他”3件为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
3.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4.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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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区政府办公室综合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w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76117870,电子邮箱:lwqzfbzwgk@jn.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莱芜区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
1、紧扣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聚焦重点工作推进政务公开,二是聚焦“十四五”规划推进政务公开,三是聚焦经济循环推进政务公开,四是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公开,五是聚焦“六稳”“六保”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六是聚焦疫情防控推进政务公开。
2、紧扣解读回应深化政务公开
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综合利用多种渠道,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
3、紧扣公众参与深化政务公开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办好政府开放活动,紧扣公众参与深化政务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通过暗访、测试等方式,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发展,2021年共组织暗访、测试2次。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全区各部门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4件,同比减少29.3%。
申请内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征地补偿、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信访举报、党务信息等方面。
申请处理情况:
本年度,全区各部门单位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5件。在答复的申请中:
予以公开98件,占41.70%;
部分公开39件,占16.60%;
不予公开3件,占1.28%;
无法提供83件,占35.32%;
不予处理10件,占4.26%;
其他处理2件,占0.85%。
在不予公开的3件中,属于行政执法案卷的1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的2件;在无法提供的83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77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的6件;在不予处理的10件中,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件,重复申请9件。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全区各部门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同比减少84.6%。其中,结果纠正1件、其他结果1件,分别占50%。
全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未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2件,同比增长50%。其中,结果纠正1件、其他结果1件,分别占50%。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全区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
一是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维护,三是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规范。
(四)平台建设
一是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效显著,区政府门户网站实现了智能问答和无障碍浏览,提升了网站的可感知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及兼容性。二是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持续完善“政务新媒体矩阵”。三是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进一步增强政府公报规范性。四是其他公开形式蓬勃发展,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全区政务服务热线保持稳定高效运行,共受理热线诉求148627件,同比增长超过7.89%,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超过99%。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调整莱芜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等。二是加强培训考核,完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分级分类做好组织培训。三是抓好任务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建立机构队伍信息报备管理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637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29 | ||
行政强制 | 3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1574.826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0 | 0 | 4 | 0 | 0 | 0 | 23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4 | 0 | 4 | 0 | 0 | 0 | 9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9 | 0 | 0 | 0 | 0 | 0 | 39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7 | 0 | 0 | 0 | 0 | 0 | 7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6 | 0 | 0 | 0 | 0 | 0 | 6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9 | 0 | 0 | 0 | 0 | 0 | 9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231 | 0 | 4 | 0 | 0 | 0 | 23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1 | 0 | 2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指导全区各部门单位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整体看,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到位。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缺乏监督约束机制,教育、医疗、就业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深入,群众办事不方便,因公开不到位引发的问题仍然较多。二是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待提升。有的单位决策程序不透明、公开随意性大。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并经常流动,难以形成稳定的政务公开专业人才队伍,对工作的稳定性造成了一定影响。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有的单位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协助调查过程中,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造成了败诉的风险。有的单位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中答复时效不及时、格式内容不规范、法律依据不明确、救济渠道不完整。从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的动态转换机制尚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落细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和国家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制定落实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建立申诉工作制度,明确处理期限和流程,依法依规及时处理。二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围绕编制的“26+1+n”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开展全区清单落实情况 “回头看”督查,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完善, 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力度,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热点难点,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四是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将政务公开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体系,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增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频次,分批次分层次讲解政务公开工作知识及实际业务,切实提高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工作。2021年度全区各级政府和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上级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区政府办公室充分梳理了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在充分吸收采纳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2021年莱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形成了紧扣重点领域、紧扣解读回应、紧扣公众参与、紧扣基础基层、紧扣保障落实深化政务公开的五大体系。对《2021年莱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要求各部门单位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全区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全区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6、政协提案164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均在网站予以公开。同时,在区政府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发布了全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体系贯通,延伸基层政务公开。2021年,莱芜区坚持以三级政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不断推进场地建设、标准建设、网络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一是推动基层体系建设,构建政务公开框架。不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逐步建成“上下联动、机制完善、运行顺畅、就近办成”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区15个镇(街)、841个村(社区)均达到“六有一能”建设标准,为基层政务公开提供了体系保障。二是规范公开标准,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明确要求全区各专业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设置公示栏,将工作职责、人员信息、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投诉举报方式、监督处置部门及相关规章制度等予以公示;明确要求各服务窗口统一设置窗口显示牌、工作人员座牌,公示进驻部门、服务项目和工作人员身份信息等内容,在区级大厅、各便民中心设置政务公开查阅点,将办事指南、政策解读汇编、政府公报及时公开,方便办事群众查阅。三是深化“一网通办”,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全面梳理事项清单,全区975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可办,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及时公示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申报途径、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率先在全市将2项高频电子证明业务拓展到村级,群众在家门口即可申请相关证明;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有条件的镇街便民中心购置自助服务终端,设置政务公开专区,不断提升网上查询便利度,办事群众可联网查看政策信息、办事指南,实现“联网即可查,查询即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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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区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功能区、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w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76117870,电子邮箱:lwqzfbzwgk@jn.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莱芜区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以公开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
1、围绕中心工作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聚焦中心工作加强信息主动公开。认真落实区委“1267”工作思路,重点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扩大有效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等领域加强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重点任务信息公开目录,集中公开动能转换提升行动目标任务、新旧动能转换竞赛活动等信息,营造了关注新旧动能转换的浓厚氛围。通过区政府网站乡村振兴目录,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支持政策、工作动态等进行了重点发布和解读。
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动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进财政信息细化公开。及时公开了区级预决算报告和草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三公”经费预算及财政收支等信息。设立“济南市莱芜区预决算公开平台 ”专栏,集中公开财政预决算等财政信息。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共资源配置目录及时发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信息,有力推动了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
化。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平台,重点公开了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图片、表格等方式及时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保障标准办理流程。及时公开了困难老年人、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的资金发放情况,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社会保险和就业创业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社会保险和就业创业的相关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编制发布了《莱芜区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和《莱芜区就业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为有序深化社保和就业领域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实基础。
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依托区政府网站教育信息目录和莱芜教育和体育专题,及时公开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监管、教育督导信息、教育经费与收费、困难学生资助等信息。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了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综合实绩考核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
多渠道公开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落实情况,助力“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推进精准脱贫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扶贫脱困目录,及时公开了扶贫政策、工作动态。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原则,认真梳理涉及扶贫资金项目有关信息,把握关键环节,细化公告公示内容,确保公告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推进污染防治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环境保护目录,实时发布全区各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信息。严格落实水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及时发布主要河流水质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状况、供水厂出水安全状况、水龙头出水安全状况。大力推动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了重点污染企业信息。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了相关信息。
(2)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标准,以监管规则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进一步优化了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注重提高政务服务的透明度、便利度,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申请起止时间等信息。按季度梳理涉企政策,集中向辖区企业推送。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规范涉企收费和中介服务,按规定公示本地区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组织各部门单位梳理证明事项清单并公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提高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和发布质量,加强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的政策解读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建设“政法护航工作站”专题专栏,增强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进一步提升了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3)聚焦疫情防控做好公共卫生信息公开。融合信息发布渠道,按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要求,坚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带头主动发声,帮助群众及时了解相关工作动态。积极推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开设专题专栏,及时发布复工复产复学疫情防控信息,全方位解读国家、省、市、区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复学等重要决策部署,推动各项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发布。
(4)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做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扩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充分展现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了市场信心。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社会民生政策信息,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实现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2、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1)推进行政决策公开。研究制定并发布《莱芜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了承办单位、决策依据、决策程序、实施计划等,做好重大决策预公
开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将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精准解读,使公开的信息更加可读、可视、可享。在完成《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的同时,运用图解方式进行解读,扩大了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密切跟踪市场对相关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常态化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为进一步推进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在区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上,邀请了4位市民代表参与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的决策讨论。对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及时进行了公开。
持续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2月17日上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举办了“以公开促服务”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了10余名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走进政务服务大厅,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查找办事堵点、痛点、难点,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2)推进行政管理和服务公开。全面梳理编写公布了各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更新完善权责清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开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及时发布相关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通过 “信用中国(山东济南)”网站公示。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级各部门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服务。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定期公开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和差评处理结果。
(3)推进行政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全区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全区政府系统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02件,承办政协提案120件,办复率均为100%。同时在区政府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发布了全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3、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46号)要求,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下发《济南市莱芜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莱芜政办字〔2020〕11号),要求各部门单位聚焦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围绕市级确定的26个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已编制完成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
近年来,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越来越信任,向政府机关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大幅增长。为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区政府办公室多次召开培训研讨会,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把握好落实的方向和原则。一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程序,坚持“工作机构受理,业务部门协查,重大问题会商,法制部门审查,主管领导签发”的工作流程,切实做到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有据、严谨规范。二是指导全区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统一答复文书各要素,避免因程序失当引发行政争议。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全区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1件,同比增长164.8%。
申请内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征地补偿、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社会保障、政策文件等方面。
申请处理情况:本年度,全区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1件。在答复的申请中:
予以公开72件,占21.8%;
部分公开20件,占6%;
不予公开1件,占0.3%;
无法提供227件,占68.6%;
不予处理4件,占1.2%;
其他处理7件,2.1%。
其中,不予公开1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在无法提供的227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226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的1件;不予处理的4件为重复申请。
收费和减免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全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全区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3件,同比增长3.3倍。其中,结果维持1件、纠正10件、撤回终止2件,分别占 7.7%、76.9%、15.4%。
全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未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1件,与上一年度持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莱芜区政务公开工作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等工作规定。要求各部门对拟在区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对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不利于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2020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
(四)平台建设
1、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一是规范专题公开。根据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对建议提案办理、政府公报、政府文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公示等进行分级分类,集中展示,提升了公开集群和扩散效应。建立政府文件平台,栏目类型分为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文件、规范性文件两大类,实现了多种形式的分类或高级查询。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建设了专栏集中公开,并实时更新建议提案办理的进展情况。同时,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会议公开等目录的内容维护,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并将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加强政府网站无障碍访问能力建设,提升网站的可感知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及兼容性。开展IPV6升级改造,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支持IPV6访问接入。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专栏涵盖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部分,页面设计根据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的参考方案进行了完善。
2、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加快推进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严格内容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2020年,“生态莱芜”微信公众号订阅量超过8万,共发布信息2200余。“莱芜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量3万3,在济南市教育系统公众号中影响力排名第二位,获得“济南教育政务新媒体综合力十强”称号。
3、推进政府公报有序发展。进一步增强政府公报规范性,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突出政府公报权威性,使其在多样化的传播渠道中更好地发出政府权威声音。提高政府公报时效性,缩短出刊周期,优化出刊方式。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功能,做好政府公报的赠阅发行。2020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共发行政府公报4期。
4、推进其他公开形式创新发展。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发布政策法规、预警信息、公示公告等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在全区各级行政服务大厅等设立公共查阅点,解决了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难题。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了由常务副区长分工负责、15个单位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了政务公开领导力量,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推进。各部门单位也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完善了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了专职工作人员。
2、完善制度规范。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按要求高质量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继续完善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完善了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对政务信息实施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定期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开展全面自查,及时公开了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
3、强化考核督查培训。一是不断完善考核体系。在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基础上,建立月评估机制,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周期检查,并反馈问题清单,严格促进工作落实。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一方面将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的必修课内容。另一方面抓好业务骨干培训,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组织召开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议,部署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1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6 | 增84 | 15378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77 | 减22 | 599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366 | 增41 | 1804 | |
行政强制 | 91 | 减3 | 6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 | 减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9 | 18618.37万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31 | 33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2 | 7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0 | 2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26 | 22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4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7 | 7 | |||||||
(七)总计 | 331 | 33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0 | 2 | 0 | 13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但与法治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不足,解读习惯“一篇通稿打天下”。二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单位未充分认识到公开是法定职责,缺乏公开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公开随意性大,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仍需完善。三是工作机构有待完善。个别单位没有专职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以兼职居多,且更换频繁,缺乏专业化的公开人才。
(二)改进措施
1、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进一步推动办文办会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涉及社会管理、重大改革、民生领域的文件和会议全部向社会公开。二是紧抓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突出做好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三是推进解读回应公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文件,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部署。积极采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全方位解读,提高解读质效。
2、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守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推动全区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协查的准确性、全面性,防止出现因协查不力引发败诉的情况。完善疑难案件办理的会商机制,提高答复的精准度。
3、健全公开保障机制。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邀请政府法律顾问、专业人士等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养。三是继续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创新考核机制,探索采用第三方评估模式,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结构化展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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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19年我区各功能区、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邮政编码:271100,电话:611787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政策落实扩大政务公开。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牢记总书记嘱托 奋力走在前列”专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一是做好助推莱芜区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大力实施“12347”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线,聚焦聚力“两个坐标”、“三项改革”、“四个重点领域”,加大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等信息公开力度。聚焦深化“七大行动”,多渠道发布发展质量提升、双招双引提质、生态城镇建设、发展环境攻坚、乡村振兴突破、莱芜形象塑造、党建创新引领等重大任务推进落实情况。二是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7月15日,制发《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同步配发解读政策。依托莱芜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网站,动态调整机构改革后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并予公开。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和区政府网站“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目录予以公开。在区政府网站开设“政商直通车”专栏,发布了莱芜区“网上办”、“就近办”、“高频”、“一次办”、“必到现场一次办”、“马上办”事项清单,优化了营商环境。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加大政策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力度。2019年6月28日,公布了本地区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清单。2019年9月16日,公布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根据清理结果,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了明确标注。
2、围绕解读回应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19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舆情回应意识,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以及经济社会热点等,进一步加强了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三是切实增强回应实效。积极运用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文章、简明问答、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用事实数据、生动案例,对相关政策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2019年,对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政策文件,配发解读材料4件,其中,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3件,图解1件。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交流平台,建立健全了网民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在民声连线专栏及时公开了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
3、围绕重点领域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信息公开。加大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配套制度措施的公开、解读力度,动态公开方案推进落实情况,积极推广山东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项目的工作经验和实际案例。二是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信息公开。加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成效、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发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和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等工作进展信息。三是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通过债务领域信息目录发布了《2018年度政府债务有关情况说明》,公开了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批准情况、举借情况、债券使用和预算等情况。加大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结果公开力度,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形成了有利于经济平衡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四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对由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持续做好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区政府网站重大建设项目目录进一步细化,共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包含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施工有关信息)13条。继续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包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11条,推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五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共公开精准脱贫、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公共文化体育、生态环保、灾害事故救援等领域的信息1756条。六是推进财政信息细化公开和国资国企信息公开。继续深化全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新预算法在预算批复20日内进行公开的时限要求,及时在区政府网站财政信息目录公开了区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各部门预决算等信息。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区管企业整体运营情况、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
4、围绕政民互动拓展政务公开。
一是推进重要决策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主动公开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承办单位、决策时间。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方案拟定部门均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二是推进政府有关会议公开。为进一步增强决策透明度,制定了《邀请市民代表等列席政府会议工作制度》。在区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上,邀请了4位市民代表参与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的决策讨论。建立反馈机制,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和会议议定结果告知列席代表,并将会议相关材料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三是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相关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加强督查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2019年,共公开执行和落实信息68条。四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济南市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目录公开事前、事中、事后执法信息共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程序,坚持“工作机构受理,业务部门承办,重大问题会商,法制部门审查,主管领导签发”的工作流程,切实做到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2、加强沟通化解矛盾。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在办理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做到答复前、答复中、答复后均与申请人进行联系沟通,以准确把握申请人的申请内容,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解释,争取在源头化解行政争议。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2019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5件,同比增长35.9%,其中网上申请77件,信函申请44件,当面申请4件。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规划审批及编制、房屋拆迁安置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做到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2、落实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予公开的,需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在公文审签单上标明公开属性,在制定或获取政府信息时认定其公开属性,文件正式印发时,在文件正文上明确标注公开属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内容保障,及时集中展示重点工作任务,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强化政府网站搜索功能,提供多维度分类展示,优化用户搜索体验,实现“搜索即服务”,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建设水平。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域名排查清理工作。2019年,共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发布信息4362条。
2、推进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和机制,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整体水平。2019年,“生态莱芜”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010条。
3、推进政府公报有序发展。根据省市要求,积极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向本级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2019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共发行政府公报4期。
4、推进其他公开形式创新发展。一是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成立热线工作领导小组,理顺办理机制,强化业务培训,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不断提升,提高了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2019年,共承办市民诉求59835件,平均群众满意率95.98%。通过市民服务热线处理文明城市复审、超强台风利奇马等重点事项9238件,督查督办热线的热点难点问题1298件,发布政策法规解释、民生热线问题公告等223条次,承办了全区党风政风行风正风肃纪民主评议电话调查,开展现场旁听96场次。二是借助“政府开放日”活动,搭建政府与群众互动新平台。公安系统“向人民报告—警营开放日”为主题的政务公开宣传活动,进一步拉近了警民关系,征求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月20日,区政府承办的济南市庆祝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推进了政府统计走向公开透明。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载体回应关切。2019年组织召开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按规程发布了相关工作数据、通报了工作进展和成效并对相关数据和政策进行了解读,增强了新闻发布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拓展了政务公开工作新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了由常务副区长分工负责,各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工作机构和工作规则,全面领导全区的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设立了政务公开科,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各部门单位均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保了各单位有分管领导,有专人承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建立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微信交流群,及时通过工作群和当面会商等方式沟通交流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
2、强化宣传培训。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向“政务公开看山东”专栏投稿,宣传莱芜区政务公开亮点工作,2019年发表文章2篇。加强业务培训,2019年8月1日,组织召开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邀请了济南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做了题为“当前形势下如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区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拓宽了工作思路。
3、加强考核督查。将政务公开纳入2019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逐步提高分值权重。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制定台账、电话调度、重点督查等形式,定期进行调度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4、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评议工作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参加,并将评议结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形和方式,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促进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本辖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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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与进步,但也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的信息公开需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到位,决策公开水平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大等。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仍需提高,部分单位人员变动频繁,常常导致工作脱节。
(一)提升公开质效。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抓政务公开要点,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围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突出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就学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增强决策公开和解读回应实效。严格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将公开程序落实到办文办会组织实施全过程,对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保密的外,要主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增强决策科学性、透明度、公信力。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明确政策解读的范围、责任、流程,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力量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性强、有责任心、熟悉业务、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切实提高专业化水平。一方面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邀请政府法律顾问、专业人士等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杜绝“本领恐慌”。另一方面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增强公开意识,吸收先进经验,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养。
(三)加大考核力度。在继续开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做好日常督查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考核体系,改进创新考核方法,力求客观公正评价公开效果。探索采用第三方评估和每季度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问题整改活动,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推进整改工作见到实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组建“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市民代表库”。为进一步推进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2019年10月17日,发布了《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市民代表人选的通告》,通过广泛遴选建立起了由30人组成的“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市民代表库”。下一步,莱芜区将常态化市民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涉及民生议题的常务会议将邀请市民代表列席。
(二)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受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全面公开。2019年,共公开建议和提案68件。
(三)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各部门单位全面启动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推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建设完善,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目录编制明确了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充分体现了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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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报告由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莱城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和部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区政府部门)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莱城区政务”门户网站( http ://www.lai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西大街148号;邮编:271100;电话:0634-6115158;传真:0634-6114864;电子邮箱:lwqzfbzwgk@jn.shandong.cn)
一、概述
2016年,莱城区根据《莱芜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规定,牢牢把握“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汇总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成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深入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首先,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区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听取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汇报,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当中。同时,要求区信息中心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落实。其次,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年初,制定和完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区直部门、单位积极配合的良好工作机制,切实保证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先后多次组织各部门进行专项培训,向各单位讲解梳理步骤、梳理重点、整理形式和注意事项,确保各单位及时有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三、及时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互动交流
莱城区严格按照贯彻落实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机制,各单位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微信、手机短信等渠道搜集涉及本单位行政职责的消息报道,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区内协调澄清工作机制健全,一旦发现重大事项、应急事件中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能够做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予以澄清。经监测和梳理2016年度莱城区没有发现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一是全面推进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建设。更新栏目设置,畅通网上互动渠道,完善网上办事功能,创建政民互动和民众监督平台。在莱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提供信息公示、查询、咨询、投诉举报等公众信息入口,生成有关网上办事、便民服务、投诉栏目等栏目,集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便民服务等对外公开的服务和内容。初步建立网络问政平台及其相关工作机制,着力满足群众问政诉求的合理实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二是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等工作。截至目前,莱城区“政府在线”共受理群众网上来信3653件,回复3624件,回复率99%;区长信箱共受理群众来信3件,回复3件,回复率100%;共发布各类通知、公告56条;发布新闻合计1207条。四是通过公众渠道公开政务信息。全区通过“区长信箱”、“1234501区长公开电话”、各区直单位办公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多个交流渠道,共同解答、处理群众提出的各类民生问题及政策咨询,全年收到并办结市长公开电话424件,区长公开电话1933件,全部办结完成。同时,区档案局设置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制定档案信息管理、服务规范、开放责任和安全审查责任等制度,保障群众方便及时完整的获取政府公开信息。五是因地制宜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在有关部门办公场所、乡镇及街道办、村和社区因地制宜,设立查询点和公开栏,公开相关信息,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查询。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窗口部门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使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更加广泛,群众办事更加快捷。
四、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把市政府确定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明确了推进行政权力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1、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情况。7月份,根据国家、省、市取消下放和承接行政审批事项要求,结合区直部门执行情况,对全区目录清单作了动态调整,调整规范后的《目录》共列入149项行政审批事项。莱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审批事项561件,中心各窗口共办理各类事项15000余件。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等文件精神,区财政局督促全区负责编制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在指定的信息公开平台,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规定内容,全部进行了预决算公开,公开覆盖面达到100%(涉密部门除外)。其中,公开本单位政务动态、财政相关法规、办事指南等事项;及时公开政府采购政策法规、采购结果公布;公开会计管理及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等信息;公开经费情况。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土地供应和征收信息公开方面,莱城国土分局依据《莱芜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和批后“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开展被征地村镇征地公告、项目公示及补偿明细公示工作及批后监管工作。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针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区发改局将区重点项目信息依法进行公开,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方案批复、项目核准、项目建设管理公开信息等。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一)在卫生医疗、计生信息公开方面,全区各卫生计生单位全面推动信公开目录,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实行医疗服务收费公示制、规范医疗费用查询制、建立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制。以设置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等形式对外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药品价格信息以及医院行风建设。2016年,区卫计局在本单位网站及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卫计信息390条。区卫计局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做好卫生计生政策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卫生计生政策信息,通过各种载体,向社会宣传深化医改、镇级卫生院“200元包住院”、新城医院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癌”筛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惠民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进一步扩大受益面。在广播、报纸、电视台等市内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对我区疾病防控、健康教育进行连续宣传,组织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周活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三好一满意等活动,扩大卫生计生政策的知晓面,让群众掌握更多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在电视台播放社会抚养费征收宣传片、新闻等电视节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时,加大卫生计生政策法规的宣传与培训,共组织执法人员及被监督对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达20余班次,培训人员600余人次,利用各种卫生计生活动开展政策法规宣传10余次,发放卫生计生政策宣传资料30余万份,使卫生计生政策更加透明。对收集到的违法案件,采取“合议”的形式提出处罚意见,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了自由裁量权的合法合理应用。共完成行政许可审批813件,在网站发布卫计信息390余条,生育证审批事项满意率为100%,无投诉办件。(二)在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方面,莱城区民政局为全区统一更新了低保公示栏;在局机关院内安装了信息公开栏,对民政局工作职责、服务指南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示;通过相关网站,发布工作信息;在收养登记窗口共印制办事指南600余份,明确了收养登记条件、程序、收费依据及标准;在婚姻登记处张贴了公告栏,明确了婚姻登记员的职责、婚姻登记流程和婚姻登记表填写式样。(三)在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全区招生工作继续实行“五公开”政策,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录取结果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在各级各类考试中,利用莱城现代教育网公开招生考试原则、方案和招生政策,使招考工作公开透明。三是公开人事工作程序。在教师招聘、选调工作中,我局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局人事管理工作的要求,会同纪委、人事等有关部门严格履行工作程序,诸如政策发布、报名审核、考试考核、成绩公布、确认批准等事项全部在网上公开,区教育局机关安排专人接受咨询。各级各单位在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中做到三公开:评审条件公开,评审指标公开,评审人员公开。四是加大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对所有学校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公开招投标,对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五是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区各学校通过采取在学校门口设立收费公示栏、下发收费明白纸、网上公布等措施,将收费“三公开”(即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国家的收费政策,公开收费监督举报电话)落到实处。同时每年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六是规范管理民生资助项目工作。2016年,全区已累计发放各级各类学生助学金6300余人,资助金额427.7万元,为3433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除学费343.3万元。因此项工作全程公开透明,未出现一例投诉举报。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在推进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方面,空气质量信息公开由莱城区环保局统一公开,区环保局加强与市环保局的沟通联系,做好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启动和终止工作;在推进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方面,依法公开排污费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并统计公开季度排污费征收情况,及时主动公开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对环境问题或者对企业污染环境的信访投诉案件及处理结果、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全面、及时公开环境监管各方面应予公开的信息。
7、在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区食药局对全区的食品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并在第一时间发布抽检结果。共发布行政处罚信息66条,食品药品抽检信息5次,发布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信息5条。
8、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情况。按照依法公开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息,莱城区民政局加强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成立登记、换届变更、年检结果通过相关信息公示系统对外进行了公布,充分发挥登记、备案、监督、评估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制定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服务、收费事项公开;建立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了企业和公众选择。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均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2016年在“莱城区政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文件218件,区政府及各部门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公开政府信息805条,公告56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6条,部门动态348条。(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初步建立起以“莱城区政务”门户网站、各部门单位网站、各专业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公开等多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体系。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工作环节的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2016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
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7件,已全部办理完毕,依法纠错14件,其他情形3件。
全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38件,其中31件已审理完毕,7件未审结。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严格遵循《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试行)》,2016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6年,全区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事业单位,均纳入了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在“莱城区政务”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便民服务”专栏,加强社会管理、公用事业、公共交通、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信息的集中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6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公众社会需求之间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规定和要求需更加细化,更好提高可操作性;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存在公开不及时、形势不规范、内容不具体等问题;部分行政机关没有及时向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新闻发布会制度和在线访谈栏目建设有待完善。
在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中,莱城区将进一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在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持续加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附表:莱芜市莱城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莱城区)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莱城区人民政府)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前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让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
(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 个 |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治人员数 | 人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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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报告由莱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莱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wu.gov.cn/)查阅或下载。
一、概述
2014年,全区各行政机关深入贯彻《条例》和《办法》,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和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量明显增加、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公开透明”确立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规定“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省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同时,对《条例》施行前形成但没有移交国家档案馆的政府信息,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组织开展了清理公开工作,清理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二)完善制度机制。全区各行政机关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目前全区大部分单位都成立了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完善工作制度,充实工作人员,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对相关政策进行科学解读、阐释。
(二)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三)加大信息发布工作力度。加强“莱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莱芜广播电视台、莱芜日报、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加大信息发布工作力度,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把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将莱城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牵头部门,特别明确了财政资金、土地征收、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一)推进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了2014年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二)推进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一是公开征地信息。将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信息作为重点公开内容,主要通过国土部门网站、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等平台发布各类信息。二是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三是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和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四是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建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站,设立了专门的土地流转交易大厅。
(三)推进公开公共服务信息。一是公开教育信息。及时发布招生等政策信息。二是公开医疗卫生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医疗机构自建网站等多种平台和渠道,主动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方便群众就医,保障群众健康。三是公开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
(四)推进公开公共监管信息。一是公开环境信息。对网站进行了优化调整,完善了群众普遍关注的“城市空气质量发布”、“水环境质量发布”、“重点企业监测”等内容。二是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饮食用药安全知识等。三是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区各行政机关均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初步建立起以“莱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公开、新闻发言人公开、微博微信公开等多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体系。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2014年全区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理完毕。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区各行政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本区各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工作,努力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全区各行政机关严格遵循省、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2014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4年,全区教育、医疗卫生、供气、供热、道路运输、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事业单位,均纳入了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在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公共服务”专栏,加强了社会管理、公用事业、公共交通、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信息的集中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与省、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有的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有的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的还不够充分;有的行政机关对重大行政决策解读和社会关注热点信息公开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对社会关切的回应工作还不够主动、不够及时。
2015年,莱城区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依法治国的高度来重视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紧紧围绕上级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真实性、时效性,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三)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四)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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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区政府办公室综合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
一、概述
2013年,在上级部门全面加强透明政府建设、我区加快转调、创新发展的宏观环境下,本区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精神,切实落实上级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努力使公开任务有抓手,公开内容有深化,公开效果有提升,不断将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重大事项的协调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行机制。《条例》实施以来,我区相继出台了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轨道。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文件,及省政府办公厅9月24日召开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确定了公共资金、公共资源等重点公开领域,并将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各部门。区政府专门召开了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工作会议,就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本区各行政机关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73号文为工作主线,深化重点,注重实效,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区财政局根据上级部门和本区要求,专项部署,推进政府预决算、区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重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财政信息公开。区物价分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分别制定下发了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引入“项目化”管理,采取开单子、排节点、明责任的方式,有力推进各项工作。
2013年,各重点领域公开推进工作有序开展,本区财政信息公开得到继续深化,保障性安居工程从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特别是对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办理程序、保障结果等信息得到大力落实,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信息公开得到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房屋征收补偿、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得到扎实推进,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区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公开了《莱城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深化改革、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统计年鉴、统计公报、月度数据等统计信息;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等行政许可(审批)信息;政府定价、指导价、调价信息及收费项目目录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重大工程建设、建筑市场管理等城市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等医疗卫生教育信息;美食地图、时尚购物、生活娱乐等便民服务信息;质量监测、消费提示等监督检查信息;社保待遇标准、资产状况等社会保障信息,以及养老、社区服务等民政方面的信息。同时,按照国办发〔2013〕73号文和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要求,积极推进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坚持把莱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加强日常管理、维护,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公开内容。2013年,我区继续丰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提升了信息查阅检索功能,增强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互动性。对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行修订和编排,使栏目的设置更加全面、科学、规范和便于查询、统计。二是坚持把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公开办事、依法行政的便民窗口,公开各窗口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文件依据、办事条件、要求、程序、办事指南和办事结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在办事大厅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坚持多渠道公开,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为社会公众获得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全区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结,申请人都是本地公民,以个人申请为主。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房地规划、征收补偿、户籍管理、社会保障、重大建设工程等方面。总体上,申请事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与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密切相关,与社会热点密切相关。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均未收取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本区各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努力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全区各行政机关严格遵循“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既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又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安全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泄密情况。通过网上查和现场查相结合、常态查和突击查相结合、专项查和综合查相结合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督导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强化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责,做到了“两手抓、两手硬”。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机制。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2013年各相关事业单位都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特别是教育、医疗卫生、供气、供热、道路运输、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事业单位,均纳入了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二)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公共服务”专栏,加强了社会管理、公用事业、公共交通、游客服务等信息的集中公开工作。二是积极推动各所属事业单位自身网站的建设,提高了申请信息公开的网上办理能力。三是通过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为社会公众获得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2014年,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大力推动行政权力、社会公益事业等信息的公开,抓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的公开。二是继续抓好督导检查。采取常态查、重点查和综合评等方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继续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合规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申请处理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政府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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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区政府办公室综合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2年,莱城区各行政机关遵照全区“转作风、提效率、优环境、保增长、促发展”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始终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重要举措来抓,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拓展公开内容和公开渠道,强化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协调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办公室下属的信息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把制度建设作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2012年,根据科技防腐工程的统一要求,在抓好政府信息日常主动公开的基础上,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行了重新修订和编排,使栏目的设置更加全面、科学、规范和便于查询、统计。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各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科学界定。
(三)切实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全区各行政机关坚持公正、公开、分级受理和严格依法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受理制度,拓宽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严格法定时限,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工作。同时,本着“便民、利民、节约、高效”的原则,对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在答复申请人同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方便更多的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2012年,我们重点做好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提升服务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各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任务,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各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生产、生活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均纳入指南目录编制范围并主动公开。
(五)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充分发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围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监督投诉等重点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会同保密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列入保密工作年度检查重点,督促各部门、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时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落实保密审查程序,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三是以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为契机,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2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主动公开了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情况等政策性文件。
2、城市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管理与重点建设项目方面
主动公开了相关规划信息,加大包括土地征用、土地出让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土地类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封道养护施工、市民出行(灾害性天气、突发事故)等信息。建立健全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公开年度城建重大工程项目名称及选置,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相关政策法规、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施工管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公开了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中标公告、招标公告、监督情况,以及供应商注册、中介机构等信息,公开发布了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
4、社会保障和民政方面的情况。社会保障方面主动公开了劳动就业、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伤残津贴、抚恤金等方面的信息。民政方面发布了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城乡低保等相关信息。
5、教育医疗卫生方面的情况。教育方面主动公开了义务教育收费、教育费用减免等方面的政策和公众教育收费、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信息。医疗卫生方面发布了医师执业注册、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医疗收费标准等信息。
6、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主动公开了机关管理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包括区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及时公开了人事录用及干部选任方面的情况,以及领导干部选拔条件、提拔任用资格和选拔程序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和主渠道的作用,各部门、单位均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以“统一的平台、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格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社会公众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查询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公共查阅点。2012年,区级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等积极接待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查询,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3、新闻发布会。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和公开政府工作重大信息。
4、其他公开形式。通过莱芜电视台、莱芜广播电台、莱芜日报等新闻媒体公开;通过区长信箱、政民互动栏目、论坛、微博等网络媒体公开;通过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咨询电话、热线电话、手机短信等通讯媒体公开,还通过工作简报、文件汇编、明白纸、服务卡、宣传手册、便民手册、办事指南、宣传栏、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全区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结,申请人都是本地公民,以个人申请为主。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部分涉及土地规划、城市规划、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环境保护及交通管理等方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依申请信息公开涉及费用较少,均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全区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并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意见、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2012年全区各行政机关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条例》和《办法》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和深入;各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考核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201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督促和指导各行政机关进一步梳理相关政府信息,努力保障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重点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互联网、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公开渠道,以及加强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会同纪检监察、保密、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加大对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予以纠正,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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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年来,莱城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服务莱城区经济发展为主线,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受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1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调整了以分工副区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中心,并安排专人负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领导小组还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区直部门也相应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了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目前,全区基本建立了上下协作,渠道畅通,准确及时,各负其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同时加大了在网络、电视等媒体上的宣传力度,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及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了各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水平。
二、完善平台,及时公开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健全的政府网站,不仅是推进电子政务发展的要求,也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重要渠道。2011年,莱城区政府网站不断进行改版充实。网站在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呈现四大特点:一是公开的信息量明显增多。网站添设了信息公开、政务信息、部门信息等信息类栏目。按期将编制和更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网上公开。还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计划报告、工作总结和要点、统计数据和分析、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数量占应该公开内容的96%以上。2011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819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布的信息1664条;通过莱城新闻公开的信息615条;通过其他途径公开的信息540条。并按规定将主动公开的信息提供给区档案馆。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明显扩大。对涉及比较敏感的政府信息,只要是属于主动公开的,如:人员编制、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内容,均在莱城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全年共公开此类信息528 条。三是信息公开的程序更加规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莱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莱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办法》等规定,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履行相关审核程序。四是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属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011年度,我区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我们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单位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未能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并予以及时更新;三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数量还不多。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一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广泛的公开权利人知道以各种形式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三是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提速力度,增加即办件数量,提高办事质量,提升服务功能,逐渐提高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数量和水平;四是逐步建设实现覆盖全区、安全的政务专网,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提高行政效能、资源有序共享、为政务、企业和城乡居民服务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虽然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最终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资源集成化、业务流程化、决策智能化”的现代政府而努力。
附件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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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区政府办公室综合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2010年,我区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2010年印发的《莱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莱城区政办发〔2010〕44号)中,增加了莱城区政府办公室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明确由信息科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这体现了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审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轨道。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区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规划计划
集中公开了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公开了莱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公开了我区“三大产业板块”的建设情况。
2、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民生保障方面,公开了扶贫优抚、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城保、镇保等对象调整失业保险金、生活津贴、伤残津贴、抚恤金标准,对创业实施就业援助计划等;公开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标准;公开了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普通高中、中专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课程改革等教育信息;公开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等信息,涵盖土地规划、房屋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等领域;公开了城乡公交线路等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方面,公开了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方面信息。公开了城中村改造项目相关信息,包括涉及范围、相关责任部门等。公开了采购供应商注册、中介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名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了招标、中标信息,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概况、采购方式等内容。
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方面,明确了公开事项,责任主体,公布了重点项目名单。
3、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人事编制方面,公开了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的新“三定”方案,包括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及时公开了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方面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目前,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做到全面、科学、规范和便于查询。另外,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发布会、公告栏、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区2010年度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结。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土地征用、拆迁、环保类信息。申请人都是本地公民,以个人申请为主。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依申请信息公开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区政府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和及时,有些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高等。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宣传学习,进一步增强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务员培训、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及时通报情况,促进工作有效开展。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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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区政府办公室综合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复议、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区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发改、监察、人事、财政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单位分别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落实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2、规范工作,健全平台。根据要求,认真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3、加强管理,确保到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搭建起来之后,我区不断加强日常的后台维护和管理,凡公开信息均由各单位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督促各单位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4、拓宽渠道,增加途径。积极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同时高度重视网络以外的平台建设。各单位建立了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完善硬件设施,提供公开资料,公示办公电话。还通过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公告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为群众提供了一条方便、快捷、优质的信息服务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区各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为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打下了基础。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区政府和各行政机关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公开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等方面信息。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等方面,公开了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方面信息。教育方面,公开了莱城区教育行政收费项目及标准、普通高中、中专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等方面信息等。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公开了社会保险、技能鉴定等方面信息。民政方面,公开了乡镇敬老院管理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信息。公开了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公开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警及应对情况等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方面,公开了200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以及供应商注册、中介机构、咨询专家名单等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
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管理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事业单位人事招聘等方面的信息。
5.重大决定草案
公开了区政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决策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区2009年度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结。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土地征用、拆迁、环保类信息。申请人都是本地公民,以个人申请为主。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依申请信息公开涉及费用很少,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区政府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2009年,全区政府信息在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完善公开措施、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全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大部分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一些部门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有些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电子政务相结合,不断满足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着重抓好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就业保障等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三是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根据《条例》要求,加强公开舆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绩效管理和评估考核,完善公开机制,健全公开制度,落实公开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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