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来电反映:莱芜区牛泉镇吕小庄村,咨询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流程。希望相关单位落实处理,请处理并回复来电人。
具体办理过程如下:根据济南市农业农村局、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农村宅基地确权具体流程为:
一、村民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领填写并报送下列材料:
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2.《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3.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和户主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住宅建筑方案(能够反映拟建住宅基本情况的建设简图);
5.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二、村级组织审核
1.核实审议。村级组织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0天内核实情况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议。重点核实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征求拟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2.公开公示。审议通过后,要及时张榜公示宅基地分配方案(拟用地位置和面积)、建房(规划许可)方案(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申请理由、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人数等情况,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留存公示图片等资料。
3.签署意见。张榜公示期间,村民对公示有异议的,由村级组织进行调查,经调查异议成立的,撤销或修改宅基地分配方案,对修改后的分配方案需再次予以公示;村民对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村级组织应当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中签署意见。
4.上报镇人民政府。村级组织应当在签署意见后5天内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及其他申请相关材料报送所在镇人民政府。
三、镇人民政府审批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