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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十五”发展的总体要求

  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大力推进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在加快发展中继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在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依法治市,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莱芜“十五”发展的指导方针

⑴ 继续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⑵ 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促进所有制结构、市场体系、政府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加快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
⑶ 全力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突出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对结构调整的推动作用,实现一、二、三次产业在融合渗透中的共同发展。
⑷ 进一步推进全方位的对内对外开放,积极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的开放战略,发展开放型经济,更好地发挥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枢纽作用。
⑸ 继续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原则,积极实施城镇化战略,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改造,不断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的水平。
⑹ 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深化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事业发展新机制。
⑺ 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框架,全面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⑻ 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历史沿革


经济结构


城建投资


对外贸易


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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