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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202MB2867513E/2026-000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6-02-04
济南市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推出行政许可档案信息在线查阅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4 17:27 信息来源: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信息来源:莱芜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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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严抓行政许可档案安全管理基础上持续提升档案的使用度和贡献度,依托“爱山东”“山东通”等软件,以高效、便捷、精准服务为主要突破口,推出行政许可档案信息在线查阅服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及相关归档材料。

二、服务对象

依法申请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符合法定条件的国家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

三、查阅范围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核发、归档的各类行政许可档案信息(不含涉密及受限档案),涵盖企业设立变更注销、行业资质许可、项目审批备案等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归档材料。

四、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档案查询、调取或复制有关规范》等相关规定执行。

(一)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持介绍信(公函)及查询人员工作(身份)证件,可查阅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二)党政机关持介绍信(公函)及查询人员工作(身份)证件,可查阅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公开发布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如果查阅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信息,应征得企业同意。

(三)企业工作人员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可查阅本企业的登记档案;法定代表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可查阅本企业的登记档案资料。

(四)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持人民法院立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可查询与代理事项有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五)其他需要受理的情况,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解释。

五、操作流程

(一)下载(安装)注册“爱山东”APP。依托电脑、手机、智能移动终端下载(安装)、注册“爱山东”APP。

(二)依托“爱山东”APP,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

 

 

(三)首页搜索“档案查询”,点击进入“山东省档案查询利用平台”。

  

(四)点击进入“查档大厅”,“受查档案馆”“就近档案馆”均输入“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点击“下一步”。

(五)按照规定内容填写申请人、证件类型等信息后(*为必填项),提交申请。

  

(六)查询办理进度。申请人点击进入“用户中心”,通过“我的查档”可查询办理进度根据档案性质,可通过电子邮件邮政寄件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领取等形式获取行政许可档案查询信息(领取时携带效证件)。

     

(七)用户依托“爱山东”APP申请查阅档案信息,将会收到短信提示。查阅档案申请提交成功后将收到“接收”短信提示(图1),查阅档案申请被受理后将收到“受理”短信提示(图2),查阅档案申请办结后将收到“可提供利用服务”“依政策法规,不能提供利用,抱歉”“抱歉,未查到相关档案”短息提示(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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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对提交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档案查阅,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区行政审批局核准。

联系人:常建斌、张欢欢;电话:0531—76127079


编辑: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