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1202MB2820037U/2025-010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莱芜区残疾人联合会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12-11 |
一、核发流程
1、申请
(线下)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3张2寸的白底彩照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填写“一件事”申请表、鉴定表。
(线上)登录“爱山东app”----高效办成一件事--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个人注册--同意授权--在线办理--立即申报--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申办事项,上传附件即可。
2、鉴定
每周二为集中评残日(节假日除外),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3张两寸近期彩照、有关病历资料等相关材料到评残医院提交申请、现场鉴定。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类别的残疾人到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新城院区门诊楼--口镇香港西路3号)相应的科室提交办理残疾人证的申请及相关证件材料,现场进行残疾等级鉴定。精神类残疾人到济南市嬴城精神病医院(原莱芜市荣军医院---大桥北路89号)提交相关材料,现场鉴定。未成年人及精神、智力残疾人须由监护人提出办证申请,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到评残医院进行残疾评定。
3、初审
残疾等级鉴定完成后所有材料留在医院,由医院统一核对盖章,交由莱芜区残联进行初审。
4、公示
残疾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区残联将办证结果反馈到各镇街残联。镇(街道)残联应当将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残疾类别和等级等内容在申请人户籍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未成年残疾人原则上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再把公示结果送到区残联。
5、复审、制证及发证
区残联于10个工作日内复审制证,并将残疾证邮寄到镇(街道)残联,由镇(街道)残联负责登记发放。
残疾人证办理从申办受理到批准核发,一般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二、上门办证:
对生活不能自理且行动不便、无法到指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的,区残联工作人员协同指定医院评定医生、基层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组织上门残疾评定。上门办证材料由各镇街统一收集并填写申请人资料后,等申请人家属签完字后统一交给评定医生。
三、监督电话: 0531----761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