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关于公布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3 14:47 信息来源:济南市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信息来源:莱芜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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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

根据《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和第十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农产业字〔2024〕9号)要求和《山东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鲁农产业字〔2018〕28号)规定,2024年,省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了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经企业自测、县市监测、省级核查、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定、公开公示等程序,共有135家龙头企业监测不合格,取消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称号;972家龙头企业监测合格,其中,24家龙头企业符合更名条件,准予更名。

希望此次监测合格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发奋图强,认真做好“土特产”文章,引领带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基地建设,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强化科技创新,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领广大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推动《山东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振行动方案》落实落地,加强指导服务,强化宣传推介,不断提升龙头企业发展质量和带动能力,为现代农业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月21日      

附件: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doc


编辑:张维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