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促进我区总部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区总部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济政办发[2022]5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认定山东东泰进出口有限公司为济南市总部企业,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落实好总部企业的各项配套服务政策,努力营造总部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为我区总部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莱芜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