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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3-10 发布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

济南市莱芜区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服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政务服务相关管理制度。

(二)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的相关任务;提供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区政务服务大厅进驻部门的并联审批、承诺制改革等工作。

(三)承担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进落实工作。

(四)制定全区政务服务工作制度、现场管理办法、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对集中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协调指导;承担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文明礼仪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五)承担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对政务服务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承担相关声像资料采集、整理工作;受理反馈区政务服务大厅内的投诉举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

(六)为进驻单位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相应技术服务等保障工作;承担政务服务的导办、帮办、代办等相关工作。

(七)承担区政务服务大厅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的政策、法律法规的业务咨询服务、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和免费寄递证照文书等相关工作;协调审批与监管部门的工作衔接,推送和接收审管信息。

(八)承担行政审批档案整理、管理、查询工作;承担政务服务相关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

(九)承担区政务服务大厅信息化系统建设、技术支持和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协调做好各镇(街道)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

(十)协调区直各专业大厅相关工作。

(十一)承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承担政府集中采购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平台及相关服务。

(十二)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收费和保证金统一收取、退付等工作。

(十三)承担区行政审批服务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地址:

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1号

联系电话:

0531-76126898

邮政编码:

271100

公开(监督)电话:

0531-76126726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Email地址:

lwspj@jn.shandong.cn

网站地址:

http://www.laiw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