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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莱芜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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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
2023-07-21

文字解读:《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莱芜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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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2023年7月20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济南市莱芜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莱芜政办字〔2023〕9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进一步完善莱芜区体制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莱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济南市莱芜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四、重要举措

(一)调整了组织体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共同派员组成,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政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人武部分管负责同志、区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武警济南支队执勤三大队大队长担任。必要时,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

(二)明确了森林火灾现场指挥部职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订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用最小代价尽快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及时向社会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

(三)明确了扑火力量编成。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原则。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群众性力量为辅。

五、与上级政策对比

相较于省、市级预案,莱芜区森林草原火灾预案细化了扑救指挥的相应标准,增加了风险评估,对区级层面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与说明,结合实际制定了符合莱芜区现状的响应条件,明确了森林防火重点街道(镇)应在区森防指办公室领导下,根据本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开展防灭火工作。本《预案》强调了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上下协同,上传下达的工作职责,增加了与省、市级应急预案衔接方案,更符合莱芜区现有森林草原资源的防灭火工作需要。

六、保障措施

为了在火灾发生时,能快速反应,科学组织扑救,莱芜区结合实际,成立莱芜区森林草原火灾前线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十二个保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信息保障组;应急处置组;通讯、供电保障组;气象观测预警、专家服务组;治安警戒、交通管控、火情调查组;交通运输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新闻发布、舆情控制组;后勤、物资保障组;人员疏散、善后处理组;火情调查评估组,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分工,强化了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为科学指挥、高效扑救提供了有效支撑。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莱芜区应急管理局

具体联系人:张慧

咨询电话:0531-76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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