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区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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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莱芜区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莱芜政办字〔2019〕5号
工业区管委会,各镇 (街道) 人民政府(办事处) ,区直各部门单位:
《莱芜区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莱芜区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推动全区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9〕14号)要求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莱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以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为目标,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弘扬发展中医药事业,按照高效便捷、安全优质的要求,全面提高基层中医药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全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中西药工作。逐步完善中医药管理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医疗机构年度工作考核,形成中医药工作常态化推进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保险定点、服务项目、起付线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二)建立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认真组织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积极协调济南市人民医院、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探索建立市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机制,强化与基层医疗机构间的协作配合、对口支援和帮扶。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和莱芜区妇幼计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具有浓郁中医药文化氛围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100%的社区服务站、8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抓好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基层人才、医养结合人才、社会人才“四个层次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拓宽人才培养途径,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制度体系和生态环境。做好中医传承工作,充分发挥省、市级名中医的传帮带作用,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到中医药院校和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加强针对不同类别医师的中医药知识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不断提高镇卫生院(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务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机制,为培养使用基层中医药人才营造良好环境。
(四)提升基层中医医疗服务水平。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能力提升项目,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占比。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莱芜区妇幼计生服务中心要注重提高中医科服务能力以及参与院内其他科室的诊疗能力,不断丰富临床治疗手段和方法。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中医药临床科室建设,强化中医药在常见疾病诊疗工作中的应用,特别是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如推拿、针灸、艾灸、拔罐等,并按要求配备使用中药饮片及中成药。积极推动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建设。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中医科室规章制度,落实医疗护理文书的书写规范及要求。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项目要求,运用中医理论开展65岁以上居民体质辨识和0—3岁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扎实推进中医药参与慢病管理、传染病预防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
(六)提高中医药服务知晓率和满意度。推进中医药工作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建设,将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作为中医药宣传的重要载体,在内部装饰上体现中医健康理念、思想体系、经典名方等文化内涵和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广大医务人员和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接受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提高对中医药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实施步骤
(一)迎审启动阶段(2019年4月)
制定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区迎接复审工作动员大会。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4月—5月)
1.迎审工作全面启动。建立复审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完成本地各项中医药配套政策整理、修改、完善工作。
2.培训工作全面展开。对所有参与复审工作的人员开展政策培训。卫健部门负责对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药知识、中医药相关政策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3.硬件建设全部完成。组织指导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中医科、中药房、煎药室、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等,配备中医药人员和必需的诊疗设备,进一步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和标识标牌。
4.资料收集全部到位。对照相关建设标准和细则,完善迎审前期准备工作,对各类复审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类。
(三)迎接市级自评阶段(2019年5月—6月)
1.根据考核评估标准开展自查,围绕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整改提升。
2.迎接市迎审工作领导小组、专家指导小组对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抽查检查。
(四)迎接复审验收阶段(2019年7月—8月)
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全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复审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莱芜区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统筹负责全区迎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迎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联络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对照各项工作任务、《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7年版)》和《莱芜区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2),强化推进措施,巩固提升工作成果;对尚未达标准的难点问题,要完善推进机制,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顺利通过复审。
(二)切实履职尽责。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中医服务体系建设、业务开展等方面加强指导和监督,以迎审工作为契机,加快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努力将迎审工作作为落实和探索促进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的有力抓手。区发展改革局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区委编办负责落实中医药管理人员编制。区人社局负责加大中医药人才引进力度。区财政局负责加大基层中医药发展资金支持。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中药饮片生产、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管。
(三)注重工作质效。区迎审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适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迎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市、区迎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沟通联络,把握时间节点,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
附件:1.莱芜区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
工作领导小组
2.莱芜区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
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莱芜区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先进单位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晓昕 区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陈 林 区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
袁明勤 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成 员:王新远 区委编办副主任
姜爱民 区发改局农业区划办主任
张 健 区财政局主任科员
李 伟 区人社局副局长
刘惠芝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徐同山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付来永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孟凯立 口镇副镇长
王子元 凤城街道办人大常委会主任
尚庆明 羊里镇党委委员
张 燕 牛泉镇副镇长
张红民 高庄街道办副主任
陈 芳 苗山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
李群杰 和庄镇副镇长
宾 燕 雪野镇党委副书记
高寿鹏 茶业口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
吕尚运 大王庄镇副镇长
毕京立 张家洼街道办党委副书记
张淑亮 方下镇副镇长
梁 艳 杨庄镇副镇长
李 红 寨里镇副镇长
吴 琳 鹏泉街道办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袁明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的负责同志自然替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附件2
莱芜区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主要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1 | 基层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和管理 | 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区政府、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区政府办公室、 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 | 2019年5月 |
2 | 区、镇两级政府成立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定期研究工作,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 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 2019年5月 | |
3 | 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明确分管中医药工作的负责同志,设立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分管负责同志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中医药工作情况。 | 区委编办、区卫生健康局 | 2019年5月 | |
4 | 基层中医药工作保障 | 中医药事业发展有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中医药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体现重视和倾斜。中医药事业经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之外,应设有用于其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经费。 | 区财政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 2019年5月 |
序号 | 主要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5 | 基层中医药工作保障 | 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药物政策等医药卫生政策时,有中医药主管部门参加,注重发挥中医药优势,支持提供和利用中医药服务。 | 区医疗保障局 | 2019年5月 |
6 | 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及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 区医疗保障局 | 2019年5月 | |
7 | 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合理确定,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 | 区发展改革局 | 2019年5月 | |
8 | 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中药饮片、中成药质量管理。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5月 | |
9 | 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 | 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 2019年5月 | |
10 | 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 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 | 区卫生健康局 | 2019年5月 |
序号 | 主要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11 | 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并提供煎药服务。40%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100种,或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配送;其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成药不少于50种。100%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 | 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 2019年5月 |
12 |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90%以上的镇卫生院、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包括执业注册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的大中型医疗机构在职和退休中医人员)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8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 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 2019年5月 | |
13 | 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城乡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 区卫生健康局 | 2019年5月 | |
14 |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 | 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 2019年5月 | |
序号 | 主要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15 | 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0%以上;中医处方(包含中药饮片、中成药)占处方总数的比例达30%以上;中药饮片占处方总数的比例达5%以上或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10%以上。 | 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 2019年5月 |
16 | 鼓励莱芜人民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联体,助力分级诊疗;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 | 区卫生健康局 | 2019年5月 | |
17 | 基层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 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一年度老年人和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国家要求。 | 区卫生健康局 | 2019年5月 |
18 | 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健康教育的内容中有50%以上的中医药知识,有条件的应当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 | 区卫生健康局 | 2019年5月 | |
19 | 基层中医药工作监督和考核 | 中医药主管部门加强对中医药服务的监督检查,并将下列事项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是否超出规定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开展中医药服务是否符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中医医疗广告发布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规定。 | 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5月 |
序号 | 主要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20 | ... 基层中医药工作监督和考核 | 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建立区级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其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中,中医药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于15%。 | 区卫生健康局 | 2019年5月 |
21 | 中医药服务知晓率和满意度 | 城乡居民对区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服务满意度不低于 85%;城乡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区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区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的知晓率不低于85%。 | 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 2019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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