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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健康莱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120200435720XF/2021-6022819
卫生
莱芜政办发〔2021〕6号
区卫生健康局
2021-08-13
2021-08-13
有效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健康莱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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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健康莱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莱芜政办发〔2021〕6号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

《推进健康莱芜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3日


推进健康莱芜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莱芜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济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20〕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主要健康指标超过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建立完善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审核机制,积极探索“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方式和方法。制定激励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职称评定、内部绩效考核的具体措施。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巩固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成果。到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4%。(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分工配合)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推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落实《山东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鲁政办发〔2018〕17)明确的7项主要任务、5项重大行动。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与干预,推动减盐、减油、减糖行动,推广膳食结构多样化的健康消费模式。定期开展居民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人群主要消费食物及地方特色食品成分监测评估,积极引导全民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强化对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营养和膳食指导,在食堂、餐厅等公共餐饮场所开展营养干预活动。(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分工配合)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构建科学健身体系,推动体医深层次融合,实施特殊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到2022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为92.6%。开展“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健全规范健身组织,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创建“体绿结合”模式的体育健身生活一体化模范社区,打造“15分钟健身圈”,实施“YUE青春-青年大健康计划”,推出“互联网+全民健身新赛事”等活动。到2022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等分工配合)

4.实施控烟行动。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面向个人和家庭普及吸烟和二手烟的严重危害,积极倡导以不吸烟或少吸烟为主要内容的控烟行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规范化戒烟门诊。利用世界无烟日等主题宣传平台,举办控烟知识竞赛、控烟健康巡讲、“小手拉大手控烟伴我行”“青少年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等活动。广泛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卫生健康机构、无烟学校创建活动,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到2022年创建比例达到100%。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烟草专卖局、团区委等分工配合)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治疗、危机干预等方式,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及心理健康评估、危机干预、援助工作。健全基层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开通心理援助热线。到2022年,全区抑郁症、焦虑障碍发病监测达到全覆盖。(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等分工配合)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结合“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和“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继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到2022年全区国家卫生镇达到5个以上,省级卫生村达到70%以上。(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等分工配合)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以保障母婴安全为核心,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推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完善危重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三级救治网络,提高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促进生殖健康,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优质、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到2022年,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达到3.3‰、4.0‰、9.3/10万以下,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达到85%。全区妇幼健康信息系统接入使用率和标准使用率分别达到100%和80%。持续推进全区免费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到2022年,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9%。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综合防控儿童近视,到2022年0-6岁视力异常或可疑儿童早期干预率达到100%,6岁儿童近视率逐年下降。深入实施全区产前筛查项目,规范应用高通量基因测序等技术,努力推动孕28周前怀孕妇女自愿接受1次及以上产前筛查。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到2022年产前筛查率达到86%。(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等分工配合)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完善学校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及考核体系。贯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全面提高健康教育普及水平,落实体育和健康课程,大力开展“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活动,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到2022年,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达到1.5小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2%。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照明普查,规范多媒体教学标准,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预防近视,力争每年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下降1个百分点。加强学校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防控工作,完善学校卫生室,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疫情报告人管理制度。到2022年,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75%,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比例达到85%。(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团区委等分工配合)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机制,加快尘肺病康复站建设,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得到明显下降。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稳步提升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重点推进镇(街道)基层执法力量和执法装备建设。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等分工配合)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综合运用全媒体等线上线下模式,创新老年健康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全区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区(镇)建设。健全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为一体的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支持社会组织为居家、社区、机构的失能、部分失能老人提供照护和精神慰藉服务。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与高新技术企业深度合作。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全面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老年医学科建设工作,到2022年设置比例达到75%。(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老干部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分工配合)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探索完善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个人及家庭的“三减”(即减盐、减油、减糖)干预模式。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开展心脑血管疾病筛查与干预,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控制在204.27/10万以下。建立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护网络。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推广中医药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中的应用,到2022年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分别达到100%和85%。(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红十字会、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等分工配合)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加强环境危险因素综合防控,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新思路。构建癌症信息化数据平台,健全肿瘤登记报告制度,推动癌症信息化建设,提升防治服务能力。建立防癌健康教育专家库,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癌症防治科普宣传活动。建立医疗机构对癌症高危人群及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机制。(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等分工配合)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健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服务网络,完善综合监测体系,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继续实施国家慢阻肺监测项目,积极控制相关危险因素。实行慢阻肺、哮喘等患者生活方式干预处方制度,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探索高危人群本年度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到2022年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病死率控制在7.25/10万以下。规范开展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到2022年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14.6/10万以下。(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医保局等分工配合)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三位一体”糖尿病防治管融合工作体系,完善信息沟通、数据共享、防治结合的技术协作机制。普及血糖有关健康知识,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饮食管理、运动管理、健康管理和自我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推动“健康驿站”“健康小屋”等健康服务设施建设。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代谢性疾病标准化健康管理。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扩大筛查范围,开展风险评估,提高检出率。到2022年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5%。(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等分工配合)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全面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各项防治措施,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讲究个人卫生,预防疾病。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到2022年,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强化寄生虫病、饮水型氟中毒、大骨节病、氟骨症和克山病等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分工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建立健康莱芜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莱芜行动的推动、协调、督导、考评等工作。各镇(街道)要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把落实“健康莱芜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健全组织,抓好落实。

(二)强化推进措施。各级各部门根据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在抓好宣传发动、组织部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工作推进、督导检查和具体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巩固阶段成果,推动健康莱芜行动深入开展。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分工,及时补充调整配合部门,出台具体行动方案并有序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牵头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开展督导评估。各级各部门要将健康莱芜行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评估。建立督导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健康莱芜行动推进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健康莱芜行动主要指标


附件1


健康莱芜行动推进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李娅丽    副区长

副主任:陈  林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袁明勤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丁绪峰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委  员:王桂军    区网络舆情中心主任

张荣水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崔立新    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刘振刚    区民政局副局长  

郭廷亨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雪梅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

李耐明    区城管局副局长

只秀燕    区交通运输局正处级领导干部

王延河    区水务局正处级领导干部

魏海燕    区农业农村局正处级领导干部

张其勇    区卫生健康局正处级干部

谭乐民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尚  艳    区医保局副局长

刘  磊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处级领导干部

兰建凯    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正处级领导干部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亓义忠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推进委员会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单位接任者自然替补,并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通知。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莱芜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附件2


健康莱芜行动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全市

基期水平

我区

基期水平

2022年

2030年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9.52

79.48

80

82.5

2

婴儿死亡率(‰)

2.3

1.99

3.3

2.5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02

2.1

4

3.0

4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9.98

0

9.3

7.0

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2.1

92.3

92.6

95

6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4.3

4.55

4.5

5.6

7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5.55

(2017年)

21

≤25.00

≤23.00

8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9.10

20.45

24

32

9

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已建立

已建立

实现

持续

完善

10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未建立

未建立

实现

持续

完善

11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8

38.5

≥39

≥45

12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

---

100

100

13

产前筛查率(%)

82

85.5

86

92

14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30.58

16.74

87.6

>85

>95

15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9.6

99.29

>99

>99

16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30.2

32.1

≥52

≥65

17

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

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18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时)

1.2

1.25

1.5

>1.5

19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100

≥75

≥95

20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100

≥85

≥95

21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00

100

100


序号

指  标

全市

基期水平

我区

基期水平

2022年

2030年

22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

20

18.5

明显

下降

<10

23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61.3

66.66

75

95

24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0万)

226.72

(2017)

228.39

204.27

185.56

25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5.6

12.84

14.6

12.5

26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0万)

7.5

6.96

7.25

7.05

27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5.91

66.62

≥65

≥70

28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6.51

66.88

≥65

≥70

29

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76

92.49

>90

>90

30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100

83.07

100

85

100

85

100

90

31

饮用水健康风险评估

---

---

试点

开展

全面开展

32

0-6岁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儿童早期干预率

---

100

100

100

33

6岁儿童近视率

---

17.69

逐年

下降

控制在

3%左右

34

全区妇幼健康信息系统接入使用率(%)

---

100

100

100

35

全区妇幼健康信息系统标准使用率(%)

---

100

≥80

≥90

备注:未写明年份的市、区基线水平值,分别为2018年、2020年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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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局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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