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山东崔鑫律师事务所崔鑫主任解读《莱芜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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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简介:
崔鑫,男,汉族,民革党员,山东省优秀律师,现任山东崔鑫律师事务所主任。2019年3月,被济南市律师协会评为“金融业务委员会优秀委员”;2020年6月,被中共莱芜区委、济南市莱芜区政府授予“雪野风景名胜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1月,被民革济南市委会评为“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10月,被评为首届“莱芜区十大法治人物”。
问:什么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崔鑫: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下同)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问:《莱芜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崔鑫:2020年10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指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点工作。2020年12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2021年6月2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在此背景下,莱芜区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制定了《莱芜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问:《莱芜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制定的意义有哪些?
崔鑫:《莱芜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举措,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了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对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莱芜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贯彻和落实,不仅能够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的理念、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而且能够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工作。通过着力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完善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问: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崔鑫: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了方便,在这里我要提醒朋友们一定要真实承诺,不可以弄虚作假,如果行政机关在信息核查和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的,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解读机构:济南市崔鑫律师事务所
具体联系人:崔鑫
咨询电话:0531-7613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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