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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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及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了济南市莱芜区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现将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要素保障,让政务公开“亮出来”
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工作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印发《济南市莱芜区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莱芜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的实施方案》等通知,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强化政策宣传,回应群众关切。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强化政策宣传,认真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利用视频号、抖音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便民利企政策,针对性开展政策解读,并进行广泛宣传;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府服务网以及区政务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第一时间对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答复,第一时间公开,今年共办理提案2件,所有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作出了书面答复。
(二)夯实平台建设,让政务公开“转起来”
积极拓宽线上渠道,提升政务公开数字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平台载体作用,切实提高在线办事能力,打造智慧高效、全天候网上政务大厅,35个区直部门、15个镇街、975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网,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49%;持续拓展莱芜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在服务功能、资讯公开等维度上的能力,200余个事项实现“掌上办”,38类电子证照随时查看调用,惠企政策“百宝箱”实时更新公开,及时发布业务办理指南、业务咨询电话、节假日预约服务等内容,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融互促。2021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7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1条。
搭建线下公开专区,深化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依托区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专区建设“政务公开体验专区”,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标识,配备办公电脑两台、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2个、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告知单及办事指南一应俱全。同时配备1至2名工作人员,负责定期补充更新政府公报、政策汇编、公示公告等资料,提供办事咨询答复及帮办代办服务。此外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台、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实现了展示与服务、线上和线下的有机融合,让企业和群众真正感受到了一站式、一体化的信息服务,切实提升了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2021年累计接待群众600人次,累计查询各类公开信息1100余条。
(三)创新形式载体,让政务公开“活起来”
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架起政民“连心桥”。自2021年以来,莱芜区政务服务中心季度性开展以“阳光政务·与您同行”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企业群众代表组成的“阳光政务体验官”到区政务服务大厅进行观摩及座谈交流,并对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反馈,以评促改推动政务服务再优化。截至目前,共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阳光政务体验官”60余人。
成立“一队一团”,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成立“莱学习吧志愿服务队”“新心莱宣讲团”,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及志愿服务相结合,送宣讲入村、送政策入户,送服务到家,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其中11月份积极制作电子营业执照下载视频并发布,组织志愿者分组分片进社区、进商户,手把手帮助商户下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全区累计下载电子营业执照3.8万余户。
另外,莱芜区政务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审核机制,所有政府信息公开资料需经科室负责人、分管中心长审核,审核是否含有国家秘密,审核通过后由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发布,确保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本年度无信息公开泄密情况。
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对照考核细则逐项梳理、查缺补漏,重点围绕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咨询留言解答、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确保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顺畅;主动接受上级检查考核,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通过组织政府公开日活动,设置满意度评价箱,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化、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04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尽管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形式单一,图文解读不及时,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不够多。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按照《条例》《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各公开栏目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询。
(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多样性。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工作知识的培训,及时准确传达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政策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工作。2021年度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上级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莱芜区政务服务中心充分梳理了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要求各科室抓实落实推进,并由分管负责人和负责科室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莱芜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共2件,高质高效回应社会关切。
济南市莱芜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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