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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鲁网解读《莱芜区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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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3-15

媒体解读:鲁网解读《莱芜区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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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3月14日讯 为真正从源头防范化解餐饮场所在使用环节中的安全风险,全力防范和坚决遏制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燃事故发生,有效降低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率,在市、区两级统筹下,莱芜区印发《莱芜区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置换管道天然气工作实施方案》,计划用2年时间在辖区全面开展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置换管道天然气(简称“瓶改管”)工作。

  《方案》明确纳入此次“瓶改管”的餐饮服务场所的范围是:全区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产权明确、符合管道燃气设施配套条件、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的餐饮场所,具体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小作坊、烧烤店等经营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中小餐饮场所;大型、特大型餐饮场所;机关、医院、民政服务机构、学校(含幼儿园)、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各类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

  根据《方案》要求,莱芜区将全面禁止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地下半地下空间内餐饮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重点加强使用50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或液化石油气储存量超过100公斤的用气高风险餐饮场所的监管措施。

  政策支持方面,《方案》明确对中小餐饮场所实行“政府专项补贴、企业优惠让利、用户承担剩余费用”的惠民政策,提升餐饮用户的改造意愿。政府专项补贴采取差异化方式,对实施“瓶改管”的中小餐饮用户分别在2024、2025年年底前完成改造的每户补贴5000元、3000元。 各类大型餐饮场所和各类单位食堂,则由产权单位全额出资改造。鼓励管道燃气企业减免勘察设计费、初次检定检测费,相关工程费按成本结算。

《方案》还要求,“瓶改管”工程红线外配套中压市政燃气管道建设工程、接驳工程实行“企业承诺、并联审批”模式,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后,行政审批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予以容缺受理、并联审批。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在收到相关部门意见后,及时按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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