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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新莱芜解读《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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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
2025-10-31

媒体解读:新莱芜解读《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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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链接:https://iapp.dongfanghaolaiwu.com/share/YS0yNS00MTgxMDM3OQ.html?cversion=2.0.0

近日,《济南市莱芜区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正式施行。这份看似寻常的地方政府通告,因其“全域全年”的彻底性和“禁猎工具方法”列举的详尽程度,引发了广泛关注。细读文本不难发现,这不仅是野生动物保护制度的升级,更折射出地方政府发展理念的深刻转型——从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与管理”,迈向与生态系统的“和谐共生”。

一、“全域全年”禁猎,体现生态优先的发展价值观

“全域”即莱芜版图内的所有空间,无一处可猎捕;“全年”即365天,无一日是法外之时。这种“一刀切”的模式,实则是生态保护策略的最优解。它彻底堵死了“区别对待”“季节性开口子”可能带来的执法模糊和投机空间,彰显了决策者维护生态平衡的决心。在以往,野生动物保护常让位于局部或短期的经济利益。而莱芜此举明确传递出一个信号:区域内生物多样性的完整性和生态安全,其价值已远超可能存在的狩猎相关产业或陋习带来的微薄收益。这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实践,将生态保护置于了更优先的战略位置。

二、“负面清单”式管理,展现现代治理的精细化思维

通告不仅原则性禁止,更不厌其烦地列出了从军用武器到弹弓、从投毒到捣巢等数十种具体工具和方法。这份“负面清单”式的管理,具有双重深意。其一,它是面向公众的“普法说明书”,极大地增强了政策的可操作性,让普通民众能清晰地判断何种行为属于违法,减少了因“不知法”而犯法的可能。其二,它是赋予执法者的“明确执法指南”,提升了执法的精准度和权威性。这种细致,正是现代治理从粗放走向精细化的标志,体现了政府预见和防范风险能力的提升。

三、从“被动保护”到“主动营造”,培育区域发展绿色动能

设立禁猎区,传统上可视为对濒危物种的“被动保护”。但莱芜区将保护范围扩大到所有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并实施全年保护,其内涵已远超被动防守,更是一种“主动营造”。目的是系统性恢复和提升整个区域的生态品质,为高质量发展积蓄“绿色动能”。一个野生动物可以自由栖息的莱芜,必然是一个生态系统健康、人居环境优良的莱芜。这份“最严禁猎令”本身就是一张极具吸引力的“生态名片”,它向外界展示了一个尊重自然、秩序井然的区域形象,对于吸引高端人才、发展生态旅游和绿色产业,构成了宝贵的软实力。

四、实现“协同共治”,是政策落地的关键考验

“最严”政策能否收获“最好”的效果,关键在于落地。这无疑对林业、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更深层次的考验,在于能否形成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政府的首要职责是划出“红线”,而政策的真正生命力,则源于每一位市民的内心认同和自觉行动。当举报非法猎捕成为公民责任,当拒绝食用野味成为社会风尚,当遇到受伤动物主动联系救助成为本能,禁猎令才能从政府文件转化为社会共识。

莱芜的禁猎令,是一项具体的环境政策,更是一份面向未来的宣言。它宣告了一种与自然为邻、与万物共生的新发展哲学。其最终目的,不仅是保护飞禽走兽,更是通过捍卫生物多样性,来保障我们自身赖以生存的生态根基,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充满生机、和谐共荣的美丽莱芜。这条绿色发展之路,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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