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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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2023年8月17日,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莱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3年5月,《济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颁布后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由区应急局牵头,结合我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适应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从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等方面起草了《莱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7月20日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完善一致同意后,形成送审稿。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济南市莱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出台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新时代自然灾害防治“一体化”要求,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灾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了组织指挥体系。《预案》明确了区减灾委员会为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区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区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承担区减灾委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督促落实由区减灾委研究部署的具体事项,协调解决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完成区减灾委交办的其他工作。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响应措施,使响应更迅速、措施更扎实。
(二)重点对涉灾各部门(单位)救助准备相关措施作出规定。明确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农村、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气象等部门,及时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区减灾委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会商研判,需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视情采取相应救助准备措施。
(三)限定街道(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在接到灾情后1小时内汇总灾情向区减灾委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同时根据灾情归口上报区直相关部门(单位),规范灾情续报、核报、灾情会商和信息发布。
(四)完善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参照市级救助预案,修订后的我区预案明确了三级应急响应,在启动响应条件(标准)上,更注重与上级预案的衔接,更贴合我区实际。
(五)细化了应急响应行动。《预案》三级应急响应分别对应不同响应行动,特别是增加了“发出预警预报、加强应急值守、做好物资准备、派出工作组、发布预警信息”5项灾害救助准备内容,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明显提高。
(六)对预案考核奖惩作出规定。区减灾委不定期对《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街道(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应急响应级别及启动条件
《预案》提出,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三级、二级、一级。
三级响应启动条件为: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上,500间或200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4万人以上、8万人以下;符合其他自然灾害专项预案三级响应启动条件的情形。
二级响应启动条件为: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因灾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或200户以上,700间或300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达到8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符合其他自然灾害专项预案二级响应启动条件的情形。
一级响应启动条件为: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因灾死亡5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000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700间或300户以上;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达到10万人以上;符合其他自然灾害专项预案一级响应启动条件的情形。
六、灾后救助保障措施
《预案》提出,各街道(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和区直相关部门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协同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资金、队伍、物资、通信、电力和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保障工作,保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所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共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交通运输保障与治安维护、设备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10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济南市莱芜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崔䶮
联系电话:0531-7621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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