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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莱芜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1371202F51088435C/2019-6477178
区应急管理局
2019-06-29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莱芜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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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莱芜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9628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莱芜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莱芜政办字〔20198 号),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94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935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出台目的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措施,深入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问题和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四、涉及范围

各街道(镇),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

五、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区有关责任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制定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明确排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问题表现、处置依据等具体事项,保证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精准有效。

(二)从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

(三)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检查。对高危企业逐一检查,对其他行业企业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完成全员培训考核任务,企业“三类人员”是否培训合格后上岗,现场抽测岗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是否合格。

(四)加大执法倒逼工作力度。负有监管执法职能的区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和实施细则,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各级要统一组织执法检查活动,抽调安全生产专家参加,采取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方式,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在一线发现问题,在现场消除隐患,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一般事故、较大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

(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落实镇(街道)属地“打非”责任,突出交界地带、偏僻场所、废弃厂房和出租屋等重点区域,严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废弃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和非法开采矿山行为。对存在非法企业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区、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规定。

六、解读部门、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部门:济南市莱芜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孙洪典   济南市莱芜区应急管理局 党组书记、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31-7621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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