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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11371202004358480G/2025-6699395
济南市莱芜区统计局
2025-12-11

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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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正经历深刻转型,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传统的“三农”数据已难以全面反映当前实际。为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农业和农村的全貌,科学评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决定开展此次普查。我区作为济南市的重要涉农区,农业普查对于精准制定区域“三农”政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作用。

二、决策依据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制定严格遵循国家及省、市统一部署,主要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25〕123号)以及《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济政字〔2025〕66号)。

三、出台目的

《通知》的印发,旨在从区级层面构建一个目标明确、责任清晰、保障有力的工作体系。通过系统性的组织动员和周密安排,确保此次覆盖面广、技术要求高、参与部门多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在我区能够平稳、高效、高质量推进,最终获取真实可靠的“三农”基础数据,为区委、区政府谋划未来农业农村发展蓝图提供不可替代的决策依据。

四、主要内容

《通知》的核心部署可概括为“建立一个体系、落实两项保障、聚焦三个关键、严守一条底线”。

(一)建立一个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组织实施体系。普查工作并非单一部门任务,而是需要全区总动员的系统工程。《通知》确立了区级领导小组抓总协调、农业普查办公室具体推进、各街镇属地落实、各相关部门按责协作的立体工作网络。特别是明确了街镇一级的枢纽作用,要求其设立专门机构,确保普查任务在基层一线得到有效承接和执行。

(二)落实人员和经费两项核心保障。针对普查任务重、周期长的特点,《通知》着力稳定一线工作队伍,对普查员的选聘、待遇和岗位保障作出具体规定,确保“有人干事、安心干事”。在经费方面,明确了区级财政的保障责任,特别是对普查员劳务报酬和必要设备购置的经费来源与分担机制予以了明晰,从源头上解除后顾之忧,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三)聚焦对象、内容和质量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普查覆盖力求全面,不仅包括传统的种植养殖户,也涵盖了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居组织,力求数据完整。二是普查内容紧扣时代脉搏,除了基础生产要素,更关注农业新动能培育、乡村全面发展与居民生活改善等反映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三是将数据质量控制贯穿始终,通过严格培训、规范流程、强化审核和严肃纪律等多重措施,确保普查数据经得起检验。

(四)严守数据真实准确这条统计工作的根本底线。《通知》通篇强调依法普查、科学普查,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普查数据,坚决抵制弄虚作假。通过建立责任制和追溯机制,确保每一个数据都能反映客观实际,经得起各方检验,为后续政策制定提供坚实可靠的量化支撑。

五、与上级政策异同

我区《通知》与上级政策在目标导向和总体框架上保持高度契合,均以摸清“三农”家底、服务乡村振兴为核心目标,普查对象、行业范围、时间节点与国务院、省、市要求完全一致,并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确保数据权威性。差异之处在于,我区立足区域发展实际,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街镇、村居主体责任,强化基层执行力度;优化保障‌,积极争取财政经费,避免经费落实不到位问题。通过系统化设计,既确保与上级政策无缝衔接,又突出莱芜区农业特色,为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提供制度保障。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莱芜区统计局农村统计科

具体联系人:刘耀华

咨询电话:0531-761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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