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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解读
11371202004358421D/2021-6393057
区司法局
2021-06-18

【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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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要求,现将区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二、决策依据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规定要求

三、出台目的

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重要举措

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莱芜区司法局

具体联系人:张烨

咨询电话:0531-761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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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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