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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11371202004358421D/2021-6389332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莱芜政办字〔2021〕5号
区司法局
2021-06-18
2021-06-18
有效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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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莱芜政办字〔2021〕5号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 (街道)人民政府 (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项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适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附件:莱芜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莱芜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莱芜区 “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承办部门:区发展改革局)

二、莱芜区 “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 (承办部门:区发展改革局)

三、莱芜区鹏泉街道2021-2023年学校规划建设工作方案(承办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四、莱芜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承办部门:区自然资源局)

五、莱芜区综合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 (承办部门: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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