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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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莱芜政办字〔2021〕5号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 (街道)人民政府 (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项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适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附件:莱芜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莱芜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莱芜区 “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承办部门:区发展改革局)
二、莱芜区 “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 (承办部门:区发展改革局)
三、莱芜区鹏泉街道2021-2023年学校规划建设工作方案(承办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四、莱芜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承办部门:区自然资源局)
五、莱芜区综合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 (承办部门:区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