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解读〔政策吹风会〕:济南市莱芜区司法局正处级领导干部李彦红解读《关于公布莱芜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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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1日,莱芜区司法局召开《关于公布莱芜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吹风会,区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对上述文件进行解读。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相关工作人员,都市网媒体记者等参加吹风会。
主持人: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关于公布莱芜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吹风会。今天,非常高兴能够在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公布莱芜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有关情况。
科学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迫切需要。我们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指引工作指引》。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发布公开征集通知,要求各级部门单位填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区司法局按照程序开展审查论证工作,充分征求意见。经综合各方面意见和研究论证,最终形成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政策吹风会,解读《关于公布莱芜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文件的相关内容。
出席今天政策吹风会的有:区司法局正处级领导干部李彦红同志,部分区直部门领导同志,单位相关工作人员,都市网媒体记者。
主持人:现在,我们把时间交给各位领导、朋友们,欢迎大家进行提问。
记者:目录编制过程中,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如何报送?
李彦红: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以及本级政府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对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结合各自职责权限和任务分工,将拟提请市、区县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报送通知明确的时限和要求,报本级司法行政部门。下一级政府提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上级司法行政部门。
记者:对于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但是未申报应当如何完善?
李彦红: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但未履行有关申报程序的事项,司法行政部门可以要求事项主管部门补充申报,或者将相关事项直接列入拟订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
记者: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初选名单应当如何确定?
李彦红:司法行政部门梳理征集筛选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对申报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目录初选名单。
主持人:本次政策吹风会,区司法局正处级领导干部李彦红同志,介绍了《关于公布莱芜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文件的相关内容。今天的吹风会就到这里,感谢发言人,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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