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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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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3-25

文字解读:《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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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作出明确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做好就业工作,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上级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专门批示,要求进一步深入研究、周密谋划,加大力度,加快进度。

二、决策依据

2021年12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137号),在全省组织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并作为就业督导的重要内容。2021年12月13日,省人社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鲁人社规〔2021〕5 号),对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为全面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结合莱芜区实际,区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并充分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最终报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审定印发。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

四、重要举措

《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围绕大幅提升城乡公益性岗位规模,从安置人数、安置岗位、组织实施、工作要求四个部分,制定了明确措施,作出了详细规定,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位,是全面推动实施莱芜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重要制度保障和依据。

一是明确了安置人数。2022年,计划安排城乡公益性岗位4600个;2023年-2025年,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按照上级下达年度计划适时调整。

二是明确了安置岗位。将就业困难群体作为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并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范围作出详细规定;明确了城乡公益性岗位类别设置;规定了岗位补贴标准、补贴期限、保险保障等岗位待遇。

三是明确了组织实施步骤。建立了区级统筹指导工作体系,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城乡公益性岗位统筹开发工作,民政、乡村振兴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明确了规范安置流程、精准信息管理、统筹政策衔接、优化跟踪服务等方面的规定。

四是明确了工作要求。建立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镇(街道)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资金保障。加强督导落实,强化舆论引导,形成工作合力。

五、关键词解释

 1.城乡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目的,主要是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困难群众就业职责,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不设置没有实质工作内容和社会效益的岗位。

2.适用对象范围。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3.待遇条件。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六、典型案例解读

家住莱芜区X镇X村的X女士今年48岁,属于农村大龄人员。她有2个孩子需要照顾,其中小儿子还刚读初中,家庭的羁绊让她不能外出打工增加收入。X镇根据方案规定按照X村公共服务需求开发了城乡公益性岗位,并发布了招聘公告,明确了招聘计划、招聘范围、岗位名称数量、岗位待遇、招聘程序、其他咨询电话等条件。X女士符合条件并且有意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报名申请;X镇X村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民主评议,确定了拟聘用人员;莱芜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X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别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核实比对,审核无误后,并由X镇发布聘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经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公示等环节后,X村与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务协议,进行岗前培训,安排X女士上岗。X女士上岗后由X村负责绩效考评等工作,由X镇负责信息录入、督促检查等工作,X女士按月领取岗位待遇。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具体联系人:马玉鹏、王刚

咨询电话:0531-76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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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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