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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就业创业相关补贴】技能提升申请须知
113712020043572345/2026-6700918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1-07

【就业创业相关补贴】技能提升申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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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对象:

1.在山东省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

二、企业职工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本人及其所在企业无欠缴社会保险费记录。领金人员及失业保险缴费12-36个月人员提交的申请,在今年国家出台政策后进行审核。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于批准日期12个月内申请。

3.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

三、企业职工申请注意事项:

1.职工登录申请提示信息为“社会保险欠费”,请咨询单位,单位补齐欠费后,再行申请。

2.本人没有社保卡的,请先申请社保卡或补办社保卡再行申请。

3. 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未开通的,请开通相关功能后再行申请。

四、企业职工申请渠道:

请使用“爱山东”APP或“爱山东”小程序搜索“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功能办理相应业务。申请界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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