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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就业创业相关补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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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8-01

【就业创业相关补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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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项目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领

二、申领条件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备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4个月(含)以上(不含补缴)的。

三、程序

1.现场申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携带材料到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

2.网上申请,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搜索“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四、管理

1.受理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报信息进行初审。

2.区复审。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审通过信息进行复审。

五、审批

1.公示。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

2.发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申请企业发放补贴。

符合政策条件并审核通过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次季度20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六、审核科室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服务科(地点:莱芜区凤城东大街60号)

七、补贴标准

给予每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2000元(由企业随工资发放,据实向人社部门申领)。

八、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其中包含单位随工资发放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凭证);

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4.《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九、咨询电话

0531-7622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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