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相关补贴】企业岗前培训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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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项目
企业申领岗前培训补贴申领
二、申领条件
企业新录用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自新录用之日起至1年合同期末参加岗前培训并合格的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以下简称企业职工)。
三、程序
企业或培训机构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填报参训职工个人信息,扫描上传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提交《参训人员花名册》、《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开班申请表》(附件)、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及培训教师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班期备案。委托培训的上传委托培训协议。
四、管理
(一)区(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区)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审核相关资料并通过系统校验参训人员信息。
(二)区将审核合格的班期信息报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后,通知企业或培训机构组织职工开班培训。
五、审批
(一)学员培训结束后,企业或培训机构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申请培训合格证书编号,校验参训人员社保缴费记录,扫描上传《培训合格证书》,并向区提供申领补贴人员的参训考勤记录和参训影像资料,提交《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税务发票或收费票据。参训学员出勤率不得低于80%,影像资料(采用线上培训方式的提供录屏影像)时长不得低于总课时的50%。
(二)公示与拨付。区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审核企业提交的补贴资料,校验相关资料信息,确认无误后将培训补贴信息在本级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待资金到账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或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六、经办层级
区级受理审核
七、补贴标准
企业职工免费参加企业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采用线下培训方式的补贴标准为160元/8课时/人、320元/16课时/人、500元/24课时/人,采用线上培训方式的补贴标准为80元/8课时/人、160元/16课时/人、240元/24课时/人。所需补贴资金按照《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鲁财社〔2018〕86号文件做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济财社〔2019〕2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办理材料
(一)需要服务对象提供材料
1.《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
2.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3.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4.申领补贴人员的参训考勤记录和参训影像资料等
5.参训职工劳动合同等
(二)需要内部校验的材料
1.身份证
2.参训职工身份类别证明材料(社保缴费、就业登记等)
3.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九、受理及反馈渠道
(一)现场办理: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网上办理: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十、办理地点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地点:莱芜区凤城东大街60号)
十一、办理时限
各业务环节办理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十二、咨询电话
0531-76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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