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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清单】小微企业创业政策清单(含政策内容、享受条件、补贴标准、流程材料、经办渠道、办理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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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7-25

【政策清单】小微企业创业政策清单(含政策内容、享受条件、补贴标准、流程材料、经办渠道、办理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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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清单

1.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享受条件

山东省内注册登记,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脱贫人口)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3.补贴标准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s,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展期和逾期部分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

4.流程材料

(1)《济南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认定表》;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企业职工花名册;

(4)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非济南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居住证》

(5)上年度及申请前一月企业财务报表

(6)符合人员劳动合同。

5.经办渠道

(1)企业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就失业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提出申请。

现场申请。向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网上申请。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公共服务/企业担保贷款,选择注册地区县进行线上申请。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注册地所在区县,“办事服务”中 “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服务” 事项下“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2)资格审核。注册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查验申请材料和查询比对相关信息数据进行资格审核。

(3)信息公示。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内(7个工作日)如遇公示有异议的,向企业说明情况。

提示:资格审核通过后,经办银行、担保机构贷前调查、贷款审核及发放贷款,申请人根据经办银行、担保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贷款发放后按季拨付贴息。

6.办理期限

对资料齐全、信息准确、数据完整的申请,资格审核在工作日即时受理完成(不含公示、办理银行贷款等环节)。

7.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8.咨询电话

0531-76216086

三、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1.政策内容

符合政策条件的小微企业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2.享受条件

山东省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所创办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创办小微企业的须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年,给予标准为1.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补贴标准

标准为1.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4.流程材料

(1)《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确认表》;

(2)创业者身份证原件(网上申请不需提供);

(3)小微企业提供最近连续不少于12个月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需在电子税务局打印并带有纳税人识别号的企业电子印章或由税务部门盖章;

(4)人员类别证明。

5.经办渠道

(1)企业申请。

现场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网上申请。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搜索“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一次性创业补贴”,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2)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和对申请材料审核,完成初审工作。

(3)审核确认。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和对申请材料审核,完成审核确认工作。

(4)公示。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确认通过的企业名单、金额等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支付补贴资金到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6)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现场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选择“单位登录”,搜索“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一次性创业补贴”,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6.办理期限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

现场办理:即时受理(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录入业务办理系统,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7.咨询电话

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31-76216086

街道(镇)

咨询电话

地址

凤城街道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0531)76213868

花园北路83号

张家洼街道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0531)76682096

张家洼街道鲁矿大街张家洼中心小学西北侧约190米

高庄街道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0531)76034188

府前大街鄂牛路10号

鹏泉街道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0531)78868220

凤城东大街东首(故事家园沿街楼)鹏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大厅一楼

口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0531)75872890

汇河大道与莱城大道交叉口北150

羊里街道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0531)75787256

羊里街道红绿灯十字路口往东路北

方下街道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0531)76612606

方下街道方北村府前街27号

雪野街道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0531)76571263

雪野街道办事处办公楼404室

牛泉镇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0531)75707730

牛泉镇金牛东街1号

苗山镇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0531)75876628

苗山镇兴盛街8号

大王庄镇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0531)76541360

大王庄镇孤山商业街1号

寨里镇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0531)76517703

寨里镇寨西村09路以西

杨庄镇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0531)75876770

杨庄镇文化路1号杨庄镇人民政府

茶业口镇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0531)76561046

茶业口镇吉山村光明街6号

和庄镇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0531)76671455

和庄镇淄河大街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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