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 | 济南市莱芜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 |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协助区财政局履行所出资企业的出资人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 (二)承担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承担区属国有企业党建日常工作。 (三)按照权限参与所出资国有企业新设、重组、改制等国有资本优化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承担所出资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四)承担所出资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区政府授权,参与向所出资企业派出国有股权和监事会代表,协助监事会的日常管理等工作。参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承担所出资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五)制定修改或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审批所出资企业章程,参与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依法对属于股东会职权的事项进行审批或作出决议。承担所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的审核及上报。 (六)参与制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财务预决算管理和财务审计、资本收益和监事会监督等制度。参与所出资企业重大决策、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薪酬分配、重要子企业等工作。提出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督促所出资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所出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所出资企业实施经营管理者中长期激励。 (七)承担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运营质量,企业财务状况提升工作。推动所出资企业实施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承担所出资企业资产和产权基础管理工作。承担所出资企业投融资管理工作。按照权限对功能区和镇(街道)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服务。 (八)根据区政府授权或委托,对政府各类资产(有形和无形)和资本过渡期内(政府明确将国有资产划转至企业前)统一运营管理,依据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收支管理。 (九)承担区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单位地址: | 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29号6楼 |
联系电话: | 0531-76172117 |
邮政编码: | 271199 |
公开(监督)电话: | 0531-76114941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
Email地址: | Lwgz1@.jn.shandong.cn |
网站地址: | http://www.laiwu.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