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关于成立莱芜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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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契约为依据,以健全覆盖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合规应用和信用服务体系为支撑,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内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束为奖惩机制,目的是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厅字〔2015〕7号)精神,济南市委、市政府于2015年印发《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济厅字〔2015〕37号),成立了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
二、决策依据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 (市)区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制,细化具体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好人力、物力、财力,及时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名单,是我们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重要参考。
三、出台目的
社会信用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的单项工作,社会信用工作在每个行业、每个领域都会有较好的融合点,社会信用工作既需要牵头部门的科学谋划、统筹安排,也需要其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企业、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凝聚各方面的工作力量,能有效推进社会信用工作。
四、重要举措
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名单。
五、关键词诠释
社会信用: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信用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行为和状态。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莱芜区发改局
联系人:张思雪
咨询电话:0531-7611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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