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济南市莱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出台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字号:
大 中 小



问题:出台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决定以县(市、区)为主体,在全省启动“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并制定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即《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实施差别化价格政策是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的一项重要的配套措施。根据该指导意见省发改委配套出台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51号),对市、区、县出台相应的差别化价格政策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莱芜区发展和改革局
具体联系人:冯武刚
咨询电话:0531-76110190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