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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莱芜区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11371202494385130U/2019-6454581
区城乡水务局
2019-04-04

文字解读:关于《莱芜区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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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莱芜区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开展河湖划界的政策背景

江河湖泊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安全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李克强总理指出,江河湿地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绿色财富,必须倍加珍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制度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

二、开展河湖划界的政策依据

2017年以来,省、市、区全面出台了《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省、市、县均设置了河长制办公室,乡镇也明确了负责相关工作的机构,各级相继制定出台了河长会议、督察督办和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2019年10月24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莱芜区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方案》,建立了省、市、区、乡、村五级湖长体系,紧紧围绕“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六大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全面推进 “清河行动”、“清四乱”、区级及以上重要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定、“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河湖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出台目的

2019年10月24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莱芜区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方案》,建立了省、市、区、乡、村五级湖长体系,紧紧围绕“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六大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全面推进 “清河行动”、“清四乱”、区级及以上重要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定、“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河湖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重要举措

近年来,莱芜区将瞄准“有能有效”发力,持续抓好河湖长制工作,切实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上台阶、见实效,继续改善全区河湖水生态环境,为实施“生态立区、工业强区、创新兴区”提供坚强的水务支撑。一是抓好河湖日常管护工作。继续加大河湖管护资金和人员方面投入,严格考核、奖优罚劣,推动河湖日常管护水平更上新台阶。二是抓好河湖综合治理。以《莱芜区水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为突破口,加大投入、系统治理,稳步推进全区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实现河湖水环境、水生态不断改善。三是抓好河长履职尽责。将河长巡河作为主要抓手,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河湖长制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四是抓好宣传培训。注重加强基层河长及河管员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莱芜区城乡水务局

具体联系人:朱应杰

咨询电话:0531-7562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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