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农村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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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农村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的标准是什么?
答:1. 有堤防的农村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2. 无堤防的农村河道:根据有关技术规范或水文资料核定的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科学划定管理范围。难以核定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的,管理范围以现状岸边线(河口线)外2米确定,最低以现状河口确定。3. 水库大坝:其管理范围为坝体、库区及其他设施,包括设计兴利水位线以下的水库库区及其周围的滩地和行洪区等。
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莱芜区城乡水务局河湖管理科
具体联系人:朱应杰
咨询电话:0531-756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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