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莱芜区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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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2015-2017年,莱芜市实施的“农村公路小街小巷治理活动”,共治理小街小巷243.82万平方米。目前,对照省、市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要求,全区完成情况差距较大。经初步统计,莱芜区已全部实现户户通的有122个行政村,35435户;部分实施的共311个行政村,89333户,需硬化面积365.4万平方米;未实施的有211个行政村,57664户,需硬化面积293万平方米。总计需实施面积约658.4万平方米。为推动全区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民出行条件,莱芜区城乡交通运输局代区政府起草了《济南市莱芜区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按照“雨天不踩泥,晴天不起土”的基本标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硬化农村通户道路。
(二)实施范围。除纳入近3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的行政村外,未实施及部分实施农村通户道路工程的村内住户实现通户道路硬化。
(三)实施进度。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通户道路硬化验收工作;年底前迎接国家、省、市复核验收。
三、《方案》组织方式
(一)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各镇、街道应科学制定村庄搬迁、撤村并居以及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确保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与村庄规划有效衔接,与通户道路建设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避免“前建后挖",造成资源浪费。
(二)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建立区级统筹协调、镇(街道)组织具体推进、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因地制宜,突出实用。按照《山东省村内道路硬化技术指南》有关技术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根据不同村庄的经济条件和自然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硬化方式及标准,合理选取硬化材料。
四、《方案》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专班,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具体协调推进、设计施工监管和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全区农村通户道路硬化验收工作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构,负责本镇(街道)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要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积极筹集建设资金,统筹使用上级奖补资金,制定具体奖补政策,实行“以奖代补”。各镇(街)要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利用“一事一议”资金,积极统筹“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环卫一体化、“四好农村路”等涉农资金,用于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同时充分调动村民自愿出资出劳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以多种方式捐资捐助。
(三)强化责任落实。落实专班工作职责,明确牵头、监管责任部门和建设责任主体,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专业设计、专业监理和专业验收等要求;把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情况纳入全区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考核体系,确保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五、《方案》起草依据
《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9〕174号)、《济南市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20〕10号)、《山东省村内道路硬化技术指南》。
解读机构:莱芜区城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咸光峰
咨询方式:0531-7587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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