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202004357306X/2025-003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南市莱芜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5-08 |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拟注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审超期6个月以上的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公告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22日。若《道路运输证》还需继续使用,请在公告时间内到莱芜区政务服务大厅(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E501窗口)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年审业务(联系电话:0531-77933089),逾期未年审的将依法进行注销。
公告时间结束后,涉及本次公告注销事项的经营业户应主动将其车辆《道路运输证》交回,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证》注销车辆名单
济南市莱芜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