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济南市莱芜区苗山镇人民政府张家庄村(副本)、王家庄村(副本)、大漫子村(正、副本)、祝上坡村(正、副本)等四个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不慎丢失,声明作废。
济南市莱芜区苗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编辑:唐乙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