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安全规范用基金 医保服务惠民生”新闻发布会举行
发布日期:2023-04-19 22:19 信息来源:新莱芜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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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上午,由莱芜区委宣传部主办、莱芜区医疗保障局参与的“安全规范用基金医保服务惠民生”新闻发布会在莱芜大厦举行。

主持人:

莱芜区委宣传部正处级领导干部亓成玲

发布人: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刘斌


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正处级领导干部池洪滨


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尚艳

发布会上,莱芜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围绕“安全规范用基金,医保服务惠民生”有关情况展开介绍。总结了全区医保改革推进情况和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有关情况。并就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生育保险待遇方面的政策变化、我区当前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情况等方面问题的具体举措回答记者提问。

【全区医保改革推进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莱芜区医保局踔厉奋发开新局,夺旗争先创佳绩,持续推动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群众满足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第一方面:助企惠民,医保服务再升级

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启用高标准医保服务大厅,实行“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开展员工礼仪培训,设立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建立“跨域通办、帮办代办”服务机制。落实职工医保阶段性缓缴政策,2022年缓缴资金达7900余万元,“免申即享”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抓实三级医保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1000余名基层医保工作人员开展大培训,培养群众身边的“医保明白人”。加大医保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走进机关、企业、村居开展“医保健康大讲堂”宣讲50余场,在局微信公众号设立“你问我答”专栏,每周一期更新,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第二方面:以人为本,保障水平再提升

提高基本医保待遇水平。2023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70元/人,省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普通门诊报销限额由400元提高至500元;职工医保门诊年度支付限额由3000元提高到4500元,一、二、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均提高10个百分点,“大额医疗费”二次报销起付线由1万元降至8000元;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到100%,居民生育医疗费提高到3000元,对新出生二孩、三孩首次参保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多层次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努力构建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扎实推进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以上;年度累计拨付职工医保基金9.55亿元,居民医保基金4.64亿元,生育保险基金6745.6万元,为更好确保群众病有所医提供有力支撑;提升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效能,全年累计医疗救助2.6万人次,救助金额1769.18万元,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提升长期护理服务质量。指导推进长护服务机构加强标准化建设,全区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增至9家,2022年共支付长护保险基金842万元。今年莱芜区将长期护理保险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充分体现出区委、区政府对这一民生工程的高度重视。

第三方面:数字赋能,信息建设再跨越

深入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工作,全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91.18%,全年累计交易129.86万笔。积极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3家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认真落实定点医疗机构付费方式改革,2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大力推广医保业务“网办”“掌办”,灵活就业医保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等60余项业务实现“不见面”办理。全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全部实现省内“一卡通行”,300余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跨省异地刷卡。定点医疗机构实现门诊和住院费用跨省直接联网结算,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实现跨省直接结算,“智慧医保”释放民生新红利。

第四方面:提质增效,基金监管再强化

认真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被山东省医保局评为“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调整充实医保基金监管专家队伍,积极探索基金监管“专家库”制度。聘任医保社会监督员13名,持续推进群众监督工作。四是开展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廉洁风险分析培训,基本实现全区范围内基层医护人员培训全覆盖。五是组织召开定点医疗机构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整改部署会议,规范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和管理医保基金,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2022年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稽核等形式对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共处理违规违约行为65家,约谈4家,追回医保基金68万元,通过智能审核拒付医保基金39.59万元。

【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有关情况】

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进一步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市医保局统一要求,定于2023年4月份在全区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一)目标任务

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群防群治,强化社会监督,以组织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为主线,以筹划举办系列活动为载体,有形、有感、有效开展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基金监管舆论氛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舆论引领和社会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

(三)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济南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及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刑衔接、行纪衔接、信用评价等相关政策,提高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营造全民懂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

普及宣传医疗保障惠民政策。从参保患者角度出发,讲好医保惠民政策,激发群众参保热情。宣传介绍医保参保缴费、待遇保障、异地就医报销、药品双通道管理、长期护理保险、医药招采等政策,倡导“让医保政策走进群众,让普通群众放心就医”的理念,深入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积极宣传打击违法违规成果。用好用活通报曝光利器,通过对多发易发典型问题进行集中曝光,提升通报曝光频次,强化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教育引导全社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和《山东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规定,加强对举报处理、奖励办理流程等的宣传解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强化社会监督。

加强宣传先进典型。深入发掘和宣传医疗保障领域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凝聚力量,树立全区医疗保障队伍的良好形象。

2023年,莱芜区医保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构建更加严密有力的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答记者问

大众网记者:

刚才刘局长提到4月份要在全区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请问宣传月要具体开展哪些活动?作为职能部门,区医保局将采取哪些行动来守护医保基金的安全?

尚艳: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是我们医疗保障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区医保局自成立以来,多措并举,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不断加强基金监管,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全区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安全、平稳、高效。

下面,我先介绍一下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的活动安排。

一是开展一系列现场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基金监管宣传进党政机关、进医保经办窗口、进定点医药机构、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六进”现场宣传活动,开展现场咨询和政策解读,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宣传短片、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解答医疗保障疑问,发动各定点医药机构利用大厅、电子屏进行集中普法宣传。欢迎各定点医药机构、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制作出一批典型性、代表性的短视频作品,进行政策宣传。

二是开展基金监管业务培训。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讲好医保惠民政策,培训会后组织各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进行集体考试,检验学习培训效果,提高定点医药机构法治意识,促进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三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定点医药机构对照往年各类医保基金使用审核复核、稽核检查、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定点医药机构的主体责任,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涉及医保基金的及时追回,避免再发生类似问题。

在守护医保基金安全方面,我们将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一是智能监控全覆盖。充分利用智能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辖区内每家定点医院科室、医护人员的诊疗情况,实现事前提醒、事中预警,对系统提醒率高和违规率高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重点监视分析或专项检查稽核。

二是现场检查排隐患。通过日常检查、稽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举报线索查处等方式,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药品耗材,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巩固血液透析、利用死亡人员身份信息骗保等专项整治成果;开展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三是严格惩处强震慑。对定点医药机构的违规诊疗行为、经营行为,坚持直查直处、快查快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要求进行处理。

同时,诚挚邀请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医保宣传活动中来,参与到医保基金使用监督工作中来,携手筑牢医疗保障的防火墙,守好群众救命钱,不断增强全区医疗保障能力,共创我区医疗保障新格局!

济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刚才刘局长在介绍时提到,在生育保险方面医保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现在国家实行三孩生育政策后,生育三孩的家庭越来越多了,请详细解读一下生育保险待遇方面的政策变化?

池洪滨:

为了贯彻落实好《国家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2023年,济南市医保部门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流程,提高生育保险待遇保障水平,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新政。

首先,在生育医疗费方面。一是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实现全额报销了。以前生育医疗费是根据生育方式按定额标准支付的,自今年1月1日起,符合基金支付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按100%报销;二是男职工享受生育补助金了。参保男职工的配偶,如果没有工作单位,且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可以按照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三是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可以报销了。以前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也不享受生育待遇,自2023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时发生的符合基金支付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由基金支付50%。

其次,在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流程方面。一是产前检查费用可以在职工出院时一并结算,极大地方便了参保职工;二是生育津贴的发放,也不再需要个人提供材料提出申请,而是在出院联网结算的次月,由医保中心打入职工社保卡金融帐户,实现了个人零跑腿。

第三,居民医保参保人在生育报销方面也进行了调整。按照之前的政策,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分娩是按照分娩方式定额报销,即顺产1350元、剖宫产2750元。从2023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不再区分分娩方式,定额标准统一为 3000 元。实际医疗费用低于3000元的据实结算报销,超过3000元的,统一按照3000元报销。

另外,在医保缴费方面,针对二孩三孩也出台了优惠政策。即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自出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参加我市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年度个人缴费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说的直白点,就是2023年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当年参加居民医保个人不用花钱了,在所属街镇医保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时一并申请减免。提醒大家的是,这里的二孩、三孩不等同于二胎、三胎,比如,一胎是双胞胎的,其中一个孩子可以享受减免缴费政策。

济南都市广播记者:

我们留意到,今年,莱芜区政府工作报告将“建设高标准长期护理定点机构2家,设立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床位1000张”列入为民办实事之一,请问我区当前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情况是怎么样的?

刘斌:

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作出的重要部署。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今年把此项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莱芜区医保局作为负责单位,秉承高位推动的民生理念,联合区政府办、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一道深入调研、统筹推动,形成了抓长护保险的工作合力。秉承科学布局的广覆盖理念,合理规划定点长护机构布局,全区现有定点长护机构达到9家。秉承打造标杆的典型引领理念,积极督促引导长护机构不断提升硬件设施,重点打造2家高标准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争创全市长期护理标杆单位,切实达到长护保险便民利民的效果。

(一)覆盖范围:凡参加济南市职工或居民基本医保,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期卧床已达或预期达6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的参保人均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二)申请流程:参保人或家属自愿选择一家定点医护机构提出申请;定点医护机构接收申请后安排医护人员上门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提交济南市长护经办机构进行复评,复评通过后即可享受待遇。

2023年,莱芜区医保局将组织专业力量,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建设,为长护保险建设提供“莱芜思路”,规范长护定点的申报条件,严格落实考核方案,让失能半失能人员享受专业化、标准化和个性化的医疗护理服务,大大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的经济和照料负担。

编辑:孙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