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202004357314Q/2022-026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2-08-25 |
2012年经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凤城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范围:汶河大道以北,西内环路以西,泰钢以南,莱城大道以东,规划总用地面积320.97公顷。规划主导产业包括仓储物流业、装备制造业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凤城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式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凤城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
规划范围:汶河大道以北,西内环路以西,泰钢以南,莱城大道以东,规划总用地面积320.97公顷。
功能定位:打造莱芜区区域性物流中心和产业基地,集高端物流业、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业为一体的现代化、生态化的工业园区。
产业定位:主导产业规划为仓储物流业、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及评价重点
(1)主要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预测分析等,分析规划区环境现状及成因,论证规划定位、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等的合理性,分析规划实施后的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适宜性、生态环境影响等,为实现凤城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的可持续发展,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方案等,本次评价全过程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评价重点
本次评价的重点包括资源生态环境现状分析、规划协调性分析、土地资源和水资源承载力、生态适宜性及影响分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
三、规划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开发建设单位: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31--76212426
邮 箱:lwfchb@jn.shandong.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关于该规划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公式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凤城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