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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文化北路46号,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共设五个服务大厅。该"中心"于2002年10月16日起正式启动运行。首批进入"中心"的有29个部门和单位,审批事项232项,收费项目117项,窗口工作人员86名,设立了38个窗口。"中心"配备了先进的办公设施。一楼大厅设有电子查询触摸屏和大型显示屏。大厅各窗口都配置了微机、打印机和直拨电话,审批项目均通过网上操作,整个"中心"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现代化电子网络办公系统。
"中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单位。"中心"建立党的工作委员会,为中共莱芜市委派出机构。市委、市政府建立"中心"领导小组,指导"中心"的建设、管理和运作。该"中心"集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督查、信息与咨询等职责为一体。"中心"机关设综合科、督查科、网络管理科,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对进入"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通报;受理对"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中心"服务窗口的主要职责是: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领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各类证、照事务,审批、核发各类批准文件;受理有关投资政策、证照申领的咨询。
"中心"有以下管理权限:一是组织人事管理。进"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由各有关部门推荐,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后择优确定。在"中心"工作期间,其行政、工资关系不转,只转党团组织关系,并做到相对固定,一般工作期限为两年。工作期限内接受双重领导,日常工作接受"中心"的管理,业务工作接受派出单位领导。窗口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现象,"中心"提出换人要求时,派出单位应及时更换工作人员。派出单位提出调换窗口工作人员或临时顶岗换人时,应经"中心"同意。二是日常业务协调。
"中心"对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理业务数量、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日常考核,并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在审批重大事项时,中心"有权召开并主持联审会,讨论决定有关问题。三是年终考核奖惩。中心"对各窗口制订具体的考核办法,按照考核办法对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考核。
"中心" 实行"开放式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了四大管理系统:一是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系统。"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军事化管理。日常考勤实行指纹签到,并建立了日考勤、周抽查、月考核、年终总评制度;"中心"设立了窗口工作人员监督台、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卡,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监督。二是窗口审批事项管理系统。各类审批事项实行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补办件、退回件"六件"管理以及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负责办理制、跟踪办理制、明确答复制"六制"办理办法。所有审批项目全部通过"中心"设立的局域网办理。"中心"设立了微机总控制室,随时可检查、调度、汇总业务办理结果。三是窗口收费管理系统。"中心"实行"扎口收费制",大厅的所有收费由结算中心(工商银行)代收。四是行政事务管理系统。为加强管理,"中心"对卫生、安全、设施维护等行政事务都制定了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行政事务管理系统。
"中心"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集中审批,统一收费。目前,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占进入"中心"单位审批事项的95%,占全市全部审批事项的75%。服务对象办理有关事项,只需到"中心"窗口,不需再跑各有关部门。所有收费实行一个窗口统一收取,严格实行票款分离,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二是事权到位,责任明确。各进入"中心"的单位都以正式文件形式对窗口授了权,并统一刻制了审批专用章,各窗口对审批事项既受理又办理。三是高效运作,限时办结。所有审批事项都规定了办理时限,各窗口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四是公开公正,强化监督。中心对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全部实行"公开审批条件、公开审批依据、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承诺时限"的"六公开"制度,编印了服务指南和告知单。同时,"六公开"的内容还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