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服务指南 |
||
|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须知(非行政许可) 一、许可条件 省级科技奖励的转化项目、国家级进入转化阶段的项目、有关高新技术成果。 二、申报材料 1认定申请书; 2法人身份证;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产权及其它相关材料。 三、办事程序 1、政相对人申请 2、受理、审查 3、登记 4、审核 5、报省厅审批 6、登记存档 四、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许可依据 鲁科成字[2001]39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
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 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须知(非行政许可) 一、许可条件 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已经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且具有省或国家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 二、申报材料 1认定申请书; 2法人身份证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产权及其它相关材料 三、办事程序 1、行政相对人申请 2、受理、审查 3、登记 4、审核 5、登记存档 四、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许可依据 1999年10月25日《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知(非行政许可) 一、许可条件 1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 2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已有两年以上的营运期,运行机制良好;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5年总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在15万元/人·年以上,年人均利税在3万元以上,并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技术性收入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的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年总收入可限定在1000万元以上; 6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每年总收入的4%以上; 7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总和应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 8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 9企业的注册经营期在十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证明; 3企业章程及技术、财务管理制度; 4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单位科技人员名单证明; 6高新技术简介表及科技成果坚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三、办事程序 1、行政相对人申请;2、受理、审查;3、登记; 4、审核;5、报省厅审批;6、登记存档。 四、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许可依据 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1992年5月29日,鲁科高字[1992]218号《山东省科委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问题的补充通知》。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市级)须知(非行政许可) 一、许可条件 1在山东省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技术创新的意识; 4 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科研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利润率(销售利润/销售收入)不低于20%,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次款限制); 6 产权关系明晰,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二、申报材料 1 认定申请报告; 2认定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科技创新、经营管理制度; 5 财务报表; 6 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办事程序 1、行政相对人申请 2、受理、审查 3、组织专家认定 4、报省厅备案 5、登记存档 四、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许可依据 鲁政发[2000]6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规定》。
冠"莱芜"字号民营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消须知 (非行政许可) 一、许可条件 1、有一定的科技人员 2、有固定的场所; 3、有一定的资金; 4、有相应的技术储备,取得一定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2、负责人或法人代表推荐书;3、投资协议书(合伙、法人); 4、组织章程;5资信证明或验资;6、场地证明;7、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情况表;8、科技人员证明。 三、办事程序 1、行政相对人申请 2、受理、审查 3、登记 4、审核 5、登记存档 四、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许可依据 国科发策字[1990]183号《关于加强科技开发企业登记管理的暂行规定》。
市级技术贸易机构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须知(非行政许可) 一、申报条件 1、技术合同主体合法; 2、标的技术内容、形式、要求; 3、技术所有权属; 4、技术报酬支付方式; 5、技术资料的保密; 6、风险责任承担; 7、技术标准及验收方式; 8、技术名词和术语解释; 9、列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的项目应当附项目计划书、任务书以及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申报材料 1、技术合同文本; 2、技术合同附件; 3、其它证明材料。 三、办事程序 1、行政相对人申请 2、受理、审查 3、登记 4、批准 5、登记、发证并上网处理 6、记录存档 四、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政策依据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