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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司法行政职能 服务全市经济建设---访人大代表李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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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市司法局局长李茂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刘富春代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与李玉妹书记在十一次党代会上的报告精神一脉相承,既实事求是,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听后深受鼓舞,催人奋进。《报告》专门提出了“继续推进‘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市,深入开展‘法德结合、文明理家’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这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市政府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高度重视。作为主管部门和一名在司法行政战线工作多年的老法制工作者,我倍感责任重大。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这些任务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好本职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法德结合文明理家”活动的深化规范和提高,大力推进“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法德结合文明理家”活动作为“莱芜经验”,继2001年在全省推广后,去年又被中宣部、司法部作为重大典型在全国推广,中央级新闻媒体已连续17次给予宣传报道,营造了莱芜市厚德重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形象。此项活动同“四五”普法依法治市一起,已连续两年列入了全市重点工作。下步,我们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法德结合文明理家活动的意见》要求,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规范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活动的普及面,提高达标率。去年,全市已有80%的村开展活动、60%的村达标,并推出了65个示范村;今年,将在所有村(居)开展活动,力争80%的村达标,并新推出100个典型示范村(居)。为此,我们将实行局领导分片包联系点制度,并以市法律人才教育中心为依托,为部分经济强村培养一批法律专业的村干部和法律“明白人”,力争2004年前,全市绝大多数村(居)达到“法德结合文明理家”标准。在此基础上,将此项活动向城市、社区和企业延伸。在“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工作方面,我们将根据党的十六大和依法治国的要求,按照“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重点围绕“三个方面”下功夫,即: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服务招商引资上下功夫,在推进重点对象(党员、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下功夫,在推进全方位依法治理上下功夫,不断加快普法依法治市进程。 二是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推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围绕发挥好律师、公证、仲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职能,巩固已有法律服务领域,大力开拓新的业务领域,积极向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拓展,提供全天候、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规范法律服务业方面,我们已制定实施了包括人员业务管理、诚信建设、服务资质等级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在加强执法检查、整顿行业秩序、规范服务行为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我市每年法律援助对象达500多人,援助专项经费需20多万元,法律援助任务非常艰巨。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加大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力度,规范业务行为,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国家司法考试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我们将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履行职能,推进司法考试工作健康发展。同时,按照党的十六大要求,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三是发挥法律保障职能,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点是:一要抓好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和队伍建设;二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防止这部分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三要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抓好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调解工作的法律效力,夯实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四要努力健全司法行政职能,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