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创办“周末雪野烟火秀”,打造济南文旅新名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论证,雪野街道暂不具备常态化举办“周末雪野烟火秀”的条件,具体原因如下:
一、政策限制
(一)国家层面规定
1.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划定禁放区域。雪野水库作为大型水库(库容超1亿立方米),属法定禁放范围。这是从全国层面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秩序的重要规定,各地需严格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明确授权地方政府限制燃放行为,济南市据此将雪野湖纳入禁放区域。这是基于保护大气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考虑,以确保居民生活环境的健康与舒适。
(二)地方性法规约束
1.《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七条第七项将“大中型水库管理区”列为禁放场所,雪野湖作为莱芜区核心水源地,全域适用此条款。这是基于雪野湖在莱芜区乃至整个济南市的水资源供应、生态调节等重要作用所作出的决定,在法规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水源地保护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2.《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明确表示,除莱芜城区规定的禁放区域外,大中型水库管理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进一步明确了雪野湖区域在莱芜区范围内的禁放要求,体现了地方政府对区域环境和公共安全的重视。
二、公共安全风险突出
(一)火灾与生态隐患
雪野湖为济南市战略水源地,周边山林植被密集,且水库区域风力风向多变,在研讨中,我们认为一旦在该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火星极易被风吹至山林中,引发山林火灾,这将直接威胁水源安全和生态环境。
(二)运营与监管风险
1.烟花运输、存储需符合《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24284-2009),雪野湖周边缺乏专业化仓储设施及应急保障条件。
2.活动可能引发人群聚集,存在踩踏、落水等安全隐患,需额外配置安保、消防及医疗资源,执法监管成本高昂。
(三)社会舆情压力
常态化燃放易引发周边居民投诉(依据《济南市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叠加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域禁放要求,活动可持续性存疑。一旦出现违规燃放或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可能引发社会舆论关注,对当地政府形象和文旅产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三、法律责任与处罚措施
1.个人违规燃放: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处100-500元罚款;构成治安违法的依法拘留。
2.单位责任:若引发火灾或事故,除民事赔偿外,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追究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旦违反规定,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这也是我们必须谨慎对待举办焰火秀建议的重要原因。
四、下一步打算
我街道高度重视文旅产业创新发展,但需在严守安全底线与生态红线的前提下稳步推进。下一步将统筹生态保护与文旅开发,探索多元化体验模式,推动雪野湖从“单一观光”向“深度体验”转型。
莱芜区人民政府雪野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