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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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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2024-08-27

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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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群众环保意识的提高,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日益凸显。《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自实施以来,对改善我区环境质量、提升城市文明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城市规划的调整和居民生活方式的改变,结合《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实施效果和我区实际情况,莱芜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禁放区域进行修订并发布《通告》,以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保障公共安全,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决策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济南市地方性法规:《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三、出台目的

《通告》的出台旨在全面贯彻国家和地方关于环保和公共安全的法律法规,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保障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响应社会对降低噪声污染和减少空气污染的期待。通过禁止燃放,创造一个更加宁静、清洁和安全的生活环境,推动文明城市的建设。

四、主要内容

《通告》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进行了详细规定:莱芜城区东至滨河西路-苍龙泉大街-九龙山路以西,南至汶河大道-大桥南路-孝义河南侧路-响水湾大街以北,西至北坦路-凤城西大街-西秀大街-鹿鸣路以东,北至嬴牟大街-山财大街-银河大街以南。这一区域内的所有地点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除了上述禁放区域,还包括十个重点场所,如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医疗机构、学校、山林防火区、高层建筑等,无论是否在禁放区域内,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新老政策修订

相较于2019年的政策,新修订的《通告》对禁放区域进行了调整,原禁放区域东至博莱高速,南至汶河中心线,西至莱城大道,北至嘶马河和济莱高速交叉线以南,而新划定的禁放区域更为精细,通过缩小禁放区域,尽量平衡传统习俗与环境保护,努力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的生活环境。

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通告》的实施直接关系到每个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安全。在禁放区域内,无论是节假日还是庆祝活动,居民们需要适应新的庆祝方式,例如使用气球、彩带等环保替代品,以减少空气和噪声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对于违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或危害公共安全的,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既维护了法规的严肃性,也保障了所有居民的权益。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具体联系人:王建

联系电话:0531-7566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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