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莱芜区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及青苗包干补偿实施方案》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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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莱芜区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及青苗包干补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论证会,邀请了莱芜区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许冠新,莱芜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林业中级工程师戴风龙,济南市水务服务中心研究员亓剑,莱芜区国土空间规划综合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吕清秀,山东鑫安会计师事务所主任谷其平,莱芜区国资中心高级会计师毕雪梅,济南市城乡水务局主任王运进7位专家,经认真论证,形成意见如下:
《方案》明确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干补偿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干补偿具体的实施范围,明确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干补偿的补偿标准内容,明确了《方案》实施的其他事项以及执行时间。《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科学统筹做好莱芜区辖区内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权利人合法权益,加快项目落地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论证,建议尽快报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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