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城市人口逐年增多,城市建设用地日益紧张,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二三十层的高层住宅已成为主要居住形式,高层在为人们生活提供了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消防设施不足、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建筑结构复杂等问题。由于高层住宅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快且持续时间长,烟气和火势的蔓延途径难以控制,给灭火和救援带来很大难度。近年来,高层住宅火灾事故多发频发,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问题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一是自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发生后,区住建局高度重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联合消防、应急、公安等部门积极推进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防范各项工作措施,精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先后向15 个镇街道办下发《关于做好住宅小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紧急通知》、《电动车安全停发倡议书》、《莱芜区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完善物业小区管理制度。集中约谈3家物业企业,对两家物业企业进行信用扣分。
二是区住建局成立两个检查组,同时要求各街(镇)对辖区内物业项目采取“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楼内电动车和楼道杂物。重点对电动车“飞线”等小区消防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600多个住宅小区,排查小区电动车大约191918辆,发现问题384个,清理不按规定停放电动车3580余辆,组织开展中洋和天下、颐高公馆物业消防演练观摩。
下一步持续加大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监管力度。住建部门按照职责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督促物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消除占用消防车通道、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等动态隐患。及时与消防、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强化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媒体、楼宇广告和各类新媒体广泛播发高层建筑火灾警示教育片,提示加强火灾防范。将高层建筑经理人、楼长纳入消防安全目标人群,精准推送消防安全提示。采取“边检查、边宣传”方式,面对面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济南市莱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