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公有住房出售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起草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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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公有住房出售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起草的依据是什么?
答:为尽快解决公有住房出售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人民群众期盼多年的办理房屋产权诉求,根据原莱芜市的房改政策及《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公有住房出售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济政办发[2018]7号)文件精神,对2006年底前建成的公有住房未按照原莱芜市房改政策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明的,出台了我区公有住房出售历史遗留问题政策。
政策解读单位:莱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纪玉琢,咨询电话:0531-788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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