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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列席代表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研究修改《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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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2025-08-21

2025年8月2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列席代表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研究修改《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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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议题列席的市民代表是魏雯雯(单位:山东中来律师事务所)、李新(单位:山东中来律师事务所)。

列席代表对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各项工作表示充分认可,并建议在加大宣传力度方面强化落实。

此项建议已被采纳,并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宣传渠道多元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沿街LED屏等媒介反复推送禁放通告;在村室公告栏、商超门口、学校等地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二是重点区域全覆盖。在公园、广场、集市等易燃放密集场所区域循环播放音频。同时依托乡镇街道“网格化”体系,对闲置院落、商铺等潜在储存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步开展宣传,实行基层网格化管理。三是创新形式提实效。通过流动宣传车等在城区循环播放禁放广播音频,确保覆盖每个家庭和个体,同时通过典型案件曝光,增强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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