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莱芜区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干补偿实施方案(草案)》起草情况的议题解读
字号:
大 中 小
一、议题背景
莱芜区当前的征地工作中,重工绿色智造产业城项目涉及片区和莱芜高新区采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干方式进行补偿,其他项目或片区按山东省下发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政策的差异,使得莱芜区内多个项目的土地征地工作实施难度加大。为统筹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5〕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莱芜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莱芜区自然资源局拟定了《济南市莱芜区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干补偿实施方案》(草案)。
二、主要内容
该实施方案(草案)主要对于莱芜区15个街道(镇)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工作中涉及的农用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实行包干方式补偿,建设用地与未利用地的征收,临时用地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包干补偿的标准参照重工绿色智造产业城项目涉及片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干补偿的标准;对于未尽事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5〕2号)执行;对于特殊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补偿金额。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本实施方案将报送区委常委会审查,正式出台后,区自然资源局将做好政策解读和公开工作,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同时做好定期评估,及时修改完善,从根本上避免因补偿问题引发各类矛盾,实现征地提速和群众满意的共赢。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