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莱芜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情况的汇报》的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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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背景依据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2024年2月,山东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做好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划定并公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对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2024年6月,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印发《关于做好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函》,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统筹相关部门,细化工作措施,优化技术路线,加强资金保障,精心组织、有序开展相关划定工作。
二、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过程
莱芜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是遵循科学划定、落地准确、边界清晰、便于管理的原则,采用定量判别为主、定性判定为辅的方法,在优先保障耕地保护红线和耕地恢复补充空间的基础上予以划定。以莱芜区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中林地、草地、裸地等地类为基础处理范围,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补充耕地空间数据、最新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及其他生态敏感及管护数据,结合外业复核验证,确定划入禁止开垦的范围。
莱芜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形成初步成果后,分别向相关部门和街道(镇)征求意见,并按照意见完成修改,最后报市城乡水务局、省水利厅开展技术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为“划定成果合理,符合相关规定”,最终形成莱芜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此外,按规定完成了合法性审查。
三、《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莱芜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莱芜区最终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5334.72公顷,涉及张家洼街道、高庄街道、鹏泉街道、口镇街道、羊里街道、雪野街道、牛泉镇、苗山镇、大王庄镇、寨里镇、茶业口镇、和庄镇等12个街道(镇)。
二是规定了禁止事项。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是告知了法律责任。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四是载明了执行时间。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区水务局将加强禁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应用,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与各部门、各街道(镇)联动配合,有效落实禁垦陡坡地管理要求,依法管控、严格保护,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水土保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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