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莱芜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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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莱芜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莱芜政办字〔2019〕12号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确定,成立莱芜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秦 蕾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李秋超 区委常委,副区长
时 波 副区长
孙晓昕 区政协副主席
李英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大数据局局长)
成 员:韩 冰 莱芜公安分局政委
杨自朋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编办主任
张同祥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卢楷书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魏永振 区科技局局长
刘家梁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司加忠 区民政局局长
李彬实 区司法局局长
陈培富 区财政局局长
韩明章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海生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朱立军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蔺卫国 区城管局党组书记
卞性善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谭永新 区水务局局长
卓增全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光东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袁明勤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孙洪典 区应急局局长
姚众经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卢诗献 区统计局局长
蔺长洪 区医保局局长
郝金法 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刘 伟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苏贤良 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刘 军 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局长
王 浩 区税务局党组书记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功能区、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李英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工作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激励创新创业工作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组、改善社会服务工作组5个专题工作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3个保障组。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 长:李英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刘 双 区政府办公室正处级领导干部
张同祥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彬实 区司法局局长
张海生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朱立军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谭永新 区水务局局长
孙洪典 区应急局局长
姚众经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 伟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推进本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 长:张同祥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副组长:刘家梁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培富 区财政局局长
张海生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朱立军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姚众经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卢诗献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
郝金法 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刘 伟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苏贤良 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刘 军 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局长
王 浩 区税务局党组书记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新创业组。
组 长:张同祥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副组长:卢楷书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魏永振 区科技局局长
刘家梁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培富 区财政局局长
韩明章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姚众经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郝金法 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苏贤良 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连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的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新创业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 长:姚众经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张同祥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卞性善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卓增全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光东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 军 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局长
王 浩 区税务局党组书记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 长:李英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陈 林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卢楷书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司加忠 区民政局局长
李彬实 区司法局局长
陈培富 区财政局局长
韩明章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袁明勤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蔺长洪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 伟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王玉峰 莱芜公安分局正处级领导干部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副组长所在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区政府分管领导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组 长:刘 双 区政府办公室正处级领导干部
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各专题组、保障组的沟通协调工作,与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对接;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点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组 长:李彬实 区司法局局长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方案,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督查组
组 长:周美东 区政府办公室正处级领导干部
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各镇(街道)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协调小组成员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书面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由综合组按程序报批。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发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二)区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表率,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该放的权坚决放,该办的事加快办,该服务的服务好,主动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先行先试。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