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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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区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关于《研究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议题解读如下:
一、议题背景
森林防火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全保障,是森林资源保护的首要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应急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事关“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建设,事关国土生态安全。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发、人为活动加剧、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旅游用火不断等因素叠加影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严峻复杂。莱芜区林区面积大,是济南市森林火险重点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对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森林消防队伍是扑救森林火灾的主力军和突击队,高标准健全完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能够提高我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综合水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为完善森林消防车辆数量和种类,及时运送扑火人员及扑火机具,缩短森林消防队员赶赴火场时间,提高我区扑救森林火灾机动能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规定履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形成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一是按照市森防指《两体系一规定》(济森防指字〔2019〕1号)人员配备要求,我区森林消防队员应配备280人,目前现有200人,还需增配80人。(“两体系一规定”是指由济南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19年印发的《济南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标准体系》、《济南市森林防灭火责任标准体系》和《济南市森林防灭火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按照《工作标准体系》第七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市、区防火重点区县、防火重点镇(街道)及国有林场,根据承担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按照要求,莱芜区森林消防大队需配备80人,国有华山林场森林消防中队需配备100人,吉山林场、马鞍山林场森林消防中队分别需要配备50人,累计需要建立28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二是目前全区配备的森林消防车辆购置年限较长,已无法满足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需要,根据省政府《关于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批复》(鲁政字(2016)148号)文件要求,替换森林消防运兵车13辆(高庄街道、鹏泉街道、口镇街道、雪野街道、牛泉镇、苗山镇、大王庄镇、茶业口镇、和庄镇;国有华山林场、国有吉山林场、国有马鞍山林场、区森林消防大队);新增运兵车4辆(张家洼街道、羊里街道、寨里镇、区森林消防大队),工具车4辆(国有华山林场、国有吉山林场、国有马鞍山林场、区森林消防大队),指挥车1辆(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新增运兵车4辆、工具车4辆、指挥车1辆,共计22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对新招录的80名森林消防队员按照《两体系一规定》人员配备要求,分配至城区森林消防大队、国有华山林场森林消防中队、国有吉山林场森林消防中队、国有马鞍山林场森林消防中队。
(二)加强森林消防知识学习,提高专业技能。组织开展防灭火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不定期进行实战演练、锻炼森林消防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实际灭火能力。
(三)规范森林消防队员的制度管理,落实森林消防队员的岗位责任,明确任务目标、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建立一支素质过硬、能适应新形势下森林火灾的消防专业队伍。
(四)替换和增配森林消防车辆,进一步充实了全区森林防火装备力量,提高了运输保障和快速反应能力,为火情早处置、火灾早扑灭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各街镇、林场将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用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狠抓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安全。
四、需要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会议强调,要强化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委托第三方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配齐配强森林消防队伍;要保障好森林消防车辆,可采用市场化租赁方式,确保车辆装备性能和行车安全,相关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全力提升森林防火水平,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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